三、国际信用评级体系的重大缺陷
我们在这里研究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是因为在信用全球化条件下,国家与国际信用体系的紧密关系决定了两者评级体系联系的必然性。同时,现存国际评级体系是美国评级模式的延伸,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重大且深远。历经无数次国际金融危机的验证,暴露出现存国际评级模式的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代表国家或利益集团的评级机构不能履行国际公共职责
参与国际信用交易的主体分属不同国家,其风险程度存在差异,而市场价格的形成需要用同一标准衡量不同主权性质的信用产品价值,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方信用评级信息是实现国家间信用产品价值比较的唯一选择。这就要求评级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客观评价各国交易主体的信用风险,国际评级机构的超主权性质是由具有主权性质的跨国金融交易主体和国际交易价格形成的非主权性所决定的。现存国际评级体系由美国评级机构主导,体现其立场的评级标准表现出它们所关注的是本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其评级结果完全有利于这些国家。它们长期给予世界最大债务经济体和净债务国最高信用级别,掩盖其真实偿债风险,维护了自身利益:1、凭借高信用等级超过自身偿债能力占有国际信用资源。2009年多数发达国家的
外 债 总 额 已 超 过 本 国 当 年G D
P的100%,超过当年财政收入的300%,占有了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信用资源;2、利用高信用等级为西方发达债务经济体进行利益输送。根据十年期国债利差和2009年第三季度发达国家的外债总额匡算,因A
A
A信用级别,其借贷成本相对于BBB信用级别每年节约大概2.5万亿美元,十年总共节约25万亿美元,而这正是应该付给债权国的融资收益;3、高信用等级掩盖了最大债务国通过货币贬值输出债务的行为。现存国际评级体系鲜明的国家性使其丧失了公正性。
(二)用一国的评级标准不能科学衡量各国信用风险
每个国家债务主体信用风险形成的因素是不一样的,必须用体现信用风险要素内在联系的评级标准才能准确衡量不同国家债务主体的风险,把风险的特殊性转化为可进行价值比较的同一标准信息,体现国际信用交易的公平性。由信用风险特殊性与信用交易价值一致性所决定,跨国信用交易必须采用非主权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国际评级标准,才能保证评级信息的科学与公正,实现等价交换。国家信用是国际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国家利益和国际信用关系的影响最为深刻和全面。然而,美国评级机构的国家信用评级标准完全从其国家利益出发,用其价值观代替风险形成客观性,向世界提供了失真的评级信息。它们国家评级标准的核心内容有五个方面:1、按西方民主政治理念进行国家政治排序;2、按人均G
D
P进行国家经济实力排序;3、用金融和经济的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程度作为国家经济结构和经济前景的主要判断标准;4、中央银行独立性和国际货币发行权是获得高信用等级的必备条件;5、忽视国家财政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根本地位,把举债能力作为衡量国家债务偿还能力的判断标准。现存国际评级体系用一国评级标准判断各国信用风险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
(三)用一国的监管制度无法约束主权国家机构的国际评级行为
长期以来,国际评级机构所有的国际评级行为没有接受任何国际监管,形成国际评级监管真空的主要原因是:1、承担国际评级信息供应商的机构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经济主体,还没有任何有关国际评级监管的法规适用于管理这类机构的国际评级业务,同时,其它国家的法律也管不了另一个国家的评级主体;2、评级机构可以对国际任何主体进行评价并发表自己的看法,而评级资讯传播不受国界和时空的限制;3、现有国际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信息已成为全球金融市场运行的必要条件,无论其信息可靠性如何,还没有一种新兴力量能够取代,即使能够对其不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也难以让它退出市场。国际评级活动是一个关系人类社会安全发展的根本问题,国际社会无任何授权和监管,任由一国评级机构通过主导评级话语权控制全球经济安全,这是世界经济发展进入信用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国际信用评级的特殊性使国家监管无法代替国际监管,跨境评级信息传播与国家监管有限性的矛盾,以及国际评级机构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都决定了必须建立超主权的国际监管体系才能约束国际评级机构的行为,起到纠偏作用,保证其正确的运作方向。国际社会对一个影响自身利益的主权评级机构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的历史必须得到改变。
(四)美国评级机构在国际市场的角逐使其背离了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
美国评级垄断资本运用其以民主政治和自由主义经济理念为核心的评级标准服务于国家全球战略的同时,三家评级机构为瓜分全球评级市场展开全面竞争。评级竞争所导致的信用级别趋同化、风险揭示弱化规律在国际评级中越来越突出,三家机构在国家主权评级中的级别一致性十分明显,在1997-2002年的十七个国家主权评级失败案例中,穆迪和标普共同失败的就有十四次。评级寡头的国际评级竞争是为了垄断资本的利益最大化,评级竞争规律决定了他们的行为结果会按照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方向发展,国际社会将成为国际评级竞争机制的利益输送者。现存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实际上是由最大债务国主导世界评级话语权,有利于发达债务国占有国际信用资源和债权国利益的工具。
(五)现存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展望
金融危机是对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最权威的检验,可是人类社会并没有从危机中得出改变现存国际评级体系的正确认识,仅在加强监管层面达成了共识,而这种共识还难以付诸行动。尽管评级错误使整个人类社会蒙受了空前的损失,但是这个代价并没有成为改革不合理的国际评级体系的动力,由美国评级机构控制国际评级话语权的局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信用全球化发展需要公正、科学的国际评级体系解决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经济发展规律没有改变,唯有构建新型国际评级体系才能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共识会日益增强。由民族评级机构掌控本国评级话语权将成为一种新的历史潮流,并作为国际评级体系的组成部分发挥重要作用。新兴国际评级力量将跻身国际评级市场,成为推动国际评级体系改革的重要力量。 中国对信用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构建新型国际评级体系的思想理论在全球的有效传播,将逐渐改变国际社会对评级的理解而形成主流意识。中国的评级机构将创新国际评级标准,以客观、公正的形象参与国际评级事务,用实际行动推动建立国际评级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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