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滥诉”制约企业海外发展
    2008-04-25    本报记者:陈圣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7年广交会上,一个出口展位前挂起了禁止拍照的牌子。新华社记者 壮锦 摄
国内企业艰难的维权之路

  “许多西方国家总是强调我国盗版、侵权、仿冒猖獗,动辄向我国企业挥舞知识产权大棒,扬言制裁。殊不知国外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比起国内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阻碍了许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和创新的动力。”在21日于上海举行的“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伍胜呼吁政府应高度重视此类问题。
  作为中美知识产权官司第一案——通领科技与全球500强企业、美国电气巨头莱伏顿公司历时三年多时间的周旋较量,最终于2007年7月10日被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判定,通领科技的一款产品并不侵犯对方的专利权。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美国赢得知识产权诉讼,而且是完胜。然而,仅仅36天之后,他们又遭到美国另一家公司的侵权起诉。“多年的诉讼经验告诉我,这些大公司其实并不在乎官司的输赢,只是希望通过长年累月的诉讼,耗尽对手的财力,让技术创新胎死腹中,进而将之逼退美国市场。而美国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立案的低门槛又助长了这种滥诉。”据陈伍胜介绍,在莱伏顿公司提出的诉状中,许多基本证据漏洞颇多,比如在被列入被告名单的公司中,甚至还包括已不复存在或尚未开业的公司。
  “我们在国外维权举步维艰,国内维权又事倍功半,因为国内的维权门槛太高。”陈伍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2004年,通领科技曾在国内发现某美国公司的产品涉嫌侵权,想在产品经销地起诉,却发现作为原告方要做大量证据收集、专家鉴定等准备工作,耗时至少几个月。好不容易立案,审判过程也是历经波折,至今尚未最终裁决。“这对企业的创新、发展阻碍实在太大。”
  陈伍胜的发言引起了许多与会企业和专家的共鸣,这再次证明了我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中所普遍遭遇的知识产权压力。不少专家建议,应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中,针对知识产权滥用专门立法,并适当降低知识产权诉讼的立案门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在会上表示,目前国内法律对知识产权滥用只有一个条款,希望能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并出台反垄断指南。

商务部: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正在酝酿

  对此,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陈福利在会上坦言,侵权诉讼和权利滥用确实是我国企业目前对外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与难题之一。他援引一项统计说,从2005年开始,知识产权带来的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已超过反倾销,涉及主要的100类商品,损失已超过2000亿美元。
  陈福利透露,商务部正在推动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和维权机制,“搭建这个平台是要唤醒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目前机制建设尚在进展中,有多个部门参与,国内外联动。但因为事情相对复杂,所以还不能确定具体的时间表。”
  据了解,商务部早在两年前就开始酝酿通过政府、企业和驻外机构建立该机制,主要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注册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支持。
  陈福利认为,目前知识产权的强保护正在成为国际潮流,不仅国内的相关立法、执法日趋严密和严厉,WTO、WIPO、APEC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也越来越强硬和完备。
  同时,陈福利也强调国内企业要加快知识产权布局,产生更多的足以“强保护”的知识产权。他举例说,在2007年欧盟对中国出口的每一美元中平均含有24项知识产权,而中国向欧盟出口每一美元平均含有不到0.5项知识产权。
  对此,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认为,不解决知识产权问题,中国企业既走不出去,也不会强壮。因为未来是一个知识产权的世界,这是不可抗拒的潮流。

国知局:对外应诉预备资金建立在望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会上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即将颁布。据悉,国务院相关部委正在积极研究和制定与知识产权政策相衔接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加大投入。除了商务部正在酝酿的维权机制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亦有意建立对外应诉预备资金,以减轻企业对外知识产权诉讼压力。
  张勤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指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不仅屡屡向WTO投诉中国知识产权问题,而且频繁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条款对我国企业提起调查和诉讼,阻止我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以“337调查”为例,截至2006年底,美国对我国产品发起了58次调查,其中2006年有13次,约占当年调查案件总数的39.3%。中国已成为遭受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337调查”最大的受害国。一些跨国公司也确实存在滥用知识产权,企图扼杀中国企业崛起的行为。为帮助企业应对诉讼风险,张勤明确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研究建立企业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纠纷应诉预备资金。
  对此,陈伍胜欣然叫好。“多年的国际诉讼不但使我们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而且,由于长期出差美国,正常的公司管理也难免受到影响,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都已不胜其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商业化运作模式,构建自身的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以行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频频挑起的恶意诉讼。

    [相关报道] 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一个不能少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将知识产权上升至国家高度,并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法律保障。2005年,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在2020年将中国建成创新型国家,对国内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07年基本完成;2008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该战略的实施随即被提上议事日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全文]

    [相关报道]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关键期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在近期颁布。”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200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透露,《纲要》作为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宣言、灵魂和纲领,包括优化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五大内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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