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关键发展期[图]
    2008-04-25    本报记者:陈圣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在近期颁布。”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200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透露,《纲要》作为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宣言、灵魂和纲领,包括优化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五大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问题权威吴汉东说,战略的出台,表明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时期,尤其是中国知识产权的政策运作和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战略主动期,同时也进入了一个关键发展期。
  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竞争”。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全面部署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以有效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根据《纲要》确定,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应基本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显著增长,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以服务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小康社会发展。
  “依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履行所承诺的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促进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内在需要。”张勤在会上表示,中国用不到30年的时间走过了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符合国际规则、适应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现在,又将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这必将极大地鼓励创新,对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曾几何时,不少人将“专利”理解为“专门的利润”。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所作的调查,伴随着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样的人数逐年在减少,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
  “经过几十年坚持不懈的深入宣传和持久教育,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已取得了巨大成绩,比如现在公众已逐渐接受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等观点。但由于起点较低,时间较短,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论坛上指出,这其中就包括意识问题。虽然它不及法律刚性,但因为植根于人内心,往往作用更为持久。对此,仍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努力来普及公众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
  除了公众之外,作为与知识产权联系最为紧密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加强更是必不可少,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比如长久的品牌资源和持续的自主创新等。但与国际上日趋响亮的知识产权保护呼声相比,国内仍有不少企业没有对知识产权工作做过科学的规划,也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应用和发展体系,企业创新力量非常薄弱;一些珍贵的知识产权成果亦频频被他人抢注、流失。
  中粮集团总法律顾问刘烈东在论坛上讲述了中粮的著名品牌“金龙鱼”被他人抢注的案例。中粮集团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新加坡郭氏兄弟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家公司,中粮占70%的股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宣传,“金龙鱼”商标早已深入人心,并成为中国小包装食用油的第一品牌。但直到若干年后,中粮才发现“金龙鱼”早已被郭氏兄弟的新加坡公司注册。多年的成果原来是在为他人作嫁衣,最终双方协调无果,中粮退出了合作,开创了“福临门”产品。但教训是惨痛的,现在“金龙鱼”是“福临门”最大的竞争对手。
  加入WTO后,类似中粮集团这样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在全球知识经济化的发展浪潮下,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只有重视知识,重视自己的产品创新,遵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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