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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绵阳市永兴镇的“家电下乡”销售专柜,工作人员正在向农民介绍“家电下乡”产品。本报记者:叶建平
摄 | 2007年12月22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宣布在四川、山东和河南三省率先启动我国“家电下乡”试点,决定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家电商品走进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然而,记者近日在试点省份四川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行追踪采访时却发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企业愿生产、农民想购买、网点怕销售”。 四川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14日,全省“家电下乡”备案通过的网点已达10644个,覆盖21个市州,178个乡,但销售并录入“家电下乡”网络查询系统的产品仅为7040台,其中已领取补贴达185台,共计补贴金额32741元。 四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出现的情况究竟何故?对于“家电下乡”工作今后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何启示?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产品性能优化 补贴服务有保障 “下乡”家电受欢迎
四川自1月15日全面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按照规定,农民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在省内指定网点购买中标型号的家电,并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记者调查了解到,“家电下乡”产品和流通企业是经过国家招投标确定的,产品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具有价位低、产品性能、售后服务良好三大优势,深受四川农民群众喜爱。 54岁的资阳市简城镇星光村村民周泽强日前以133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29寸长虹彩电。他告诉记者,家里3个孩子都外出务工了,平时就他和老伴两个人在家里。“早就想买电视了,近一段时间也在攒钱。前几天听说买电视有补贴,孩子们马上给我们寄了些钱,所以今天过来买了一台。有了这台彩电,以后在家就不会那么闷了。” 与周泽强不同,绵阳市芦溪镇村民张勇则看中了本次“家电下乡”产品的良好性能。张勇说:“前一段时间一直就想买台冰箱,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里逛了一圈之后,发现这些产品的性能比相同价位商品要好一些,都进行了一些优化设计。像美菱冰箱,针对农村老鼠多的情况,还特地安了一个挡鼠板,我就特别喜欢。” 记者了解到,“家电下乡”产品之所以深受农民喜爱,还在于其完备的售后服务网络。以绵阳市家福来电器有限公司为例,公司为“家电下乡”产品准备了35辆配送车,每3天运送一次家电至乡镇网点,保障产品在48小时内送到农民家中,并专门安排了300多人对产品进行安装和维修,对没有固定维修点的乡镇提供流动服务。
产品利薄亏本 市场秩序不佳 基层销售“受困”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主要消费对象在于基层乡镇。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许多乡镇销售网点又采取定额纳税,超过定额后每销售一件商品就必须额外交纳一定的费税,不仅使产品利润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出现亏本销售的现象。于是,一些基层销售网点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引导农民购买其他型号的商品。 宜宾市宜宾县蒲安乡村民马仕友日前花了1980元在县里的长虹C生活体验店里买了一台长虹彩电。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买‘下乡’家电”时,马仕友的话令人震惊——“我也很想买那个,屏幕一样大,价格便宜500元,而且还能享受财政补贴。但店里的人不断地提醒我,那些电视质量是有问题的,不然怎么可能这么便宜,建议我买这个型号。” 针对这一问题,宜宾市柏溪镇瑜扬电器工作人员孙定扬道出了基层商家的“难处”。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乡镇商家大多都是定额纳税,我们店是8000元/月。平时只开收据和保修卡,但‘家电下乡’产品必须开发票。超过定额后,每卖一台要交6.6%的税,以售价为1750元的海尔冰箱为例,要交100多元的税。利润才50多元,还没扣除运费、人工等,你让我们怎么敢卖?” 洪彬电器有限公司是海尔公司在自贡市的备案销售网点和代理商。公司负责人刘洪彬直言不讳:“乡镇销售网点都从我这里提货,但现在他们根本不敢卖‘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公司已到货500台,通过系统查询只售出6台。实际上,卖给农民的至少有50-60台,那是因为绝大多数商家都没有开具发票,所以无法录入系统。” 商品利薄亏本挫伤基层网点销售热情的同时,一些非中标企业却办起了“家电下乡镇,明白享实惠”的活动。记者在简阳市石板镇石板西路的一家商店就看到,店门口打出了“购买美的冰箱指定产品享受零售价13%的补贴”的大型横幅。店主邓凯说:“农民购买我们的指定产品,不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而且还可以现场兑现,比‘家电下乡’方便多了。” 许多中标的流通企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种行为不仅直接影响他们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让他们不敢轻易备货,同时也容易让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产生不信任感。“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价格是经招投标决定的,透明公开,而非中标商家的促销价格,就不太好说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负责人说。
确保合理利润 提供适当补贴 实现“让利于民”
作为国家新近出台的一项惠民举措,“家电下乡”试点情况直接关系到下一步能否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从四川出现的情况来看,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下一步若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这项工程,应当在招投标过程中注意保障基层网点合理利润,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的监管,真正实现“把好事办好、办实”。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规定,农民购买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相关证件才能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才能申报补贴。这意味着,如果销售网点无法开具发票,农民将无法领取补贴。对此,四川省商务厅副厅长贾壮苗建议,一方面国家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可采取相关措施,对中标企业发放补贴或进行税收优惠,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还可考虑制定相应的临时发票或专用发票,确保农民能够凭票领取补贴。 宜宾市燕君贸易连锁有限公司是“家电下乡”中标的一家流通企业。公司执行董事古燕建议,财政部门对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补贴。“在保证销售试点产品时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至少不亏本或略有盈余,以支撑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作为承办企业,我们积极性也是非常高的,因为毕竟这是一项惠民工程。” 提及部分非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扰乱市场的行为,专家建议商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对此,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刘祥超说,商务部门近期以开始对这些企业和网点进行处理,对一些违规企业及其网点,视情节轻重将进行停业整顿。同时,商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背景和意义,让农民群众明白消费,明白享实惠。
清理网点“该出手时就出手”
针对部分“家电下乡”试点非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扰乱市场的行为,四川省商务厅日前在巴蜀大地掀起了一场“网点清理风暴”,对于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的销售服务网点,要求在3月底前必须取缔。此举有力地证明了政府部门在落实惠农政策时的果断,“该出手时就出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