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银行"收费没商量"外资银行打"让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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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介入 消费者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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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作者:记者 黄玫 王凯蕾/广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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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整治迎来“组合拳”。在有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清理服务项目收费不到一个星期,10日,银监会对外表示,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修订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到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下一阶段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而就在国内商业服务收费饱受争议的同时,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外资银行的服务收费并没有跟风涨价,不少外资银行在服务项目上还打出“让利牌”招徕客户。 汇丰银行中国代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汇丰中国卓越理财借记卡同省跨行ATM机取现可享受手续费减免;汇丰中国借记卡(非卓越理财客户适用)同省跨行ATM机取现手续费每笔为2元。 记者从渣打银行网站上了解到,该行借记卡同城跨行取款,单笔取款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可免除手续费;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跨行汇款单笔人民币5万元及以下免收手续费。 宏源证券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外资银行在国内市场份额不大,中间业务并非其盈利主要来源,因此希望通过中间业务的让利招徕消费者,进而拓展其深度理财业务及其增值业务。 业内专家指出,相比外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有“急功近利”之嫌。即只看重短期效益,把提供服务等同于增加收费,而事实上从国际银行业发展经验来看,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整体收益中所占比重并不大,通过金融创新增加服务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才能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在广州从事餐饮行业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感觉近年来,商业银行已经把服务收费发挥到极致。希望这次清理整顿能让商业银行多彰显一些服务性,少一点商业味道。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陆磊认为,商业银行向储户提供的基本服务可等同于准公共产品,相当于老百姓日常使用的水、煤气、电力等公共产品,虽然是商业行为,但应注重其服务功能,因此既不能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更不允许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现在的问题是,部分商业银行以‘收费最大化’为导向,认为向储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理所当然,却忘记储户每年为商业银行带来数额可观的存单利差收入。”陆磊说。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随着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自查清理的深入,密码重置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取款费等众多备受争议的收费项目也逐一浮出水面。网友“爱谁谁”说:“银行打印对账单收费标准为3个月至1年以上为10元/笔。但事实上,银行对账单都是双面打印的,基本没有什么成本,凭什么定价10元,这明显是一种乱要价。建议银行在提高收费、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之前,应该面向市民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不应该擅自决定。” 事实上,对银行收费行为进行价格听证已成为不少专家和市民的共识。陆磊建议,商业银行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都必须接受价格听证,同时,针对违规服务收费行为,银行不仅要自查,还应倾听消费者呼声,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业内专家还指出,商业银行应有长远眼光,立足于“长期客户管理”的思路服务广大消费者。建议国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与公民生活切身相关的商品、服务的价格调整行为明确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围,赋予消费者委员会有权代表消费者对相关机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并对败诉的机构课以较重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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