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调研了解到,近年来每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几乎都迎来新一轮房价报复性上涨,导致一些投资者形成“越调越涨,越调越高”的预期。有关专家建议,此次调控应高度关注政策的实效性和延续性,以摆脱“屡调屡涨”的怪圈。 专家分析认为,本轮调控能否奏效还有五方面不确定性。 一是资本市场的闸门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许小年认为,房子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由市场供需决定的商品,而是具有杠杆意义的金融资产。在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国内人民币购买力贬值预期也同样强大,大规模“热钱”与通胀恐慌驱动的国内过剩流动性一起涌向房地产市场,而目前七成房地产上市公司现金流超过100亿元,如果人民币贬值预期在未来不减或增,还会吸引投机客重新入场。就目前而言,住宅价格暴涨的原因是宽松货币政策引起的通胀预期。因此,最及时有效的方式是提高利率以调整市场预期。 二是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能否将政策落实到位。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在现行GDP考核机制、财政税收机制不变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还会继续,房价上涨的最终受益者是地方政府。一方面,由于楼市对经济发展的速效刺激作用,各地为确保经济增长而对楼市宏观调控执行不力;另一方面,由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倒挂的体制因素,土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严重依赖的财源。另外,楼市虚热所带来的高额利润,让金融机构深度介入不可避免。 三是现有税收政策能否有效制止投机。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耿直齐认为,在二手房上征收交易税、所得税,其调控结果得不偿失。在商品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成本将顺利转嫁下家,增加的成本都将在房价中体现,并且因人为障碍,导致房屋空置率增加,加剧供求失衡,反而抬高房价。而持有环节税种——物业税迟迟不能推出,也令投机者更加肆无忌惮。 四是保障房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仅占全国住宅总投资的5%左右,廉租住房制度虽然从1999年逐步开始实施,但由于制度本身缺乏强制力,受益面至今仍然不高。2008年中央确定加大保障房力度的调控思路以后,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成了重要问题。“政府对住房问题的定位偏差,是房价越调越涨的一个原因。”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张平石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于强调住房市场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而忽视其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即偏重将住房市场作为一个产业来看待,而对其关乎民生的重视程度则不够,这直接导致政府在提供住房保障职责上缺位,进而缺乏长期的、健全的、有效的住房政策。 五是调控政策能否持续。深圳大学国际金赖电报局所长国世平认为,房价越调越高主要看政策的持续性。眼下楼市正处于新政出台之后的混沌期,不少人仍然对调控结果抱着幻想,期待再次出现“越调越涨”的现象。而政策短期影响到的只是一些个体投机行为,对于集团性、机构性投机者、开发商来说,政策的约束效果有限,导致观望情绪浓厚。 专家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考验的是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近期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完善房地产调控手段和思路。 首先,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住房“双轨制”。华讯商业地产俱乐部顾问高东旭认为,通过房价的调整和外部政策环境的调节,难以完全解决我国住宅市场体制性缺陷。经适房政策1998年已经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几年前已提出,结果却收效甚微。从已经出台的措施看,有些仍属于权宜之策,建立相应的住房分类供给体系,打破单一的商品化为主体的市场结构,建立分工协作的“双轨体制”,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根本任务。 其次,推进住房信息普查,实施“一户一房”制度。土地与人口之间的矛盾将是相当长一段时期难以回避的现实,因此,即使我们在土地调控方面做得更有灵活性,如不采取非常措施,仍难以很好地解决百姓住房问题。“一户一房”制度是指一个家庭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国家对居民属于计划内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税政策,而对计划外住房采取阶梯性、惩罚性的高费税政策。 第三,确保配套税收政策及调控持续性。在目前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房价被打压下去的可能性不大。国世平说,相比较而言,公众对加息等货币政策不太敏感,对税收政策则反应强烈。这次国务院明确提出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税收政策一旦出台,房价回归理性就会形成。许小所认为,政府调控应持续发力,引导市场走出这种混沌,让政策预期变成实际效果。 第四,政府应在监管市场秩序上继续努力,防止房价迅速反弹。专家认为,新“国十条”首次写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这表明了中央对执行新政不力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问责的决心,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