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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记者:胥金章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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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大学教授韩汝琦,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等专家,在实地考察军队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后认为,军队药品采购方式,符合我国国情、医改政策和信息化建设的方向。专家呼吁,借鉴军队网上采购模式,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步伐,让群众用上安全、有效、廉价的药品。 韩汝琦、李宪法说,目前部分省市推行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得到一定下降,但在实施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方法上暴露出诸多问题。 限价式采购只注重价格,药品质量安全受到威胁。限价式采购一味追求药品价格的降低,但不明确采购数量和医院回款时间,企业利益无法保证,客观促使部分企业为低价谋取成交,留出二次公关、二次促销的“利润”,使用低劣原料,群众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受到威胁。 政府管理成本、企业参与成本过高。受到现有流程的限制,政府投入的管理成本过高,卫生、药监、物价、纠纷等部门都要直接参与其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企业为参与各地项目,需要准备大量的投标文件、样品,成本增加。企业利益无法保障,患者医药费用增加。目前各地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同一品种中标数量多,企业在中标后仍需与其他中标品种竞争,大力促销,保证销售,在产品 售出后,医疗机构长期拖欠货款,所有这些不合理的促销、财务成本最后也被企业打入每片药品,转而由患者承担。同时受顺加作价政策影响,导致一些中标的廉价药蒸发,患者医药费用相应增加。 只招标、不采购,招标实际履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各地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的实际履行情况,监管不够,依靠以往抽样检查的方式,效率低,效果差,出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先热后凉”的现象。 2007年初,卫生部、监察部等部门要求各地坚决推行以省为单位、由政府主导的网上集中采购,对于高值医用耗材及其他医用器材也要逐步纳入到集中采购的范围中来。韩汝琦、李宪法建议,利用互联网公开、便捷的优势,将采购全过程上网,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变监管方式,实现药品采购全流程的网上监管。将药品集中采购由目前的“限价式”转变成“合同式”,通过明确具体采购数量、回款时间等保护企业利益。引入银行信用,实现医药行业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可靠,运行简便快捷,群众、医疗机构、企业三方满意,以网上集中采购为基础的药品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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