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拥吻视频网上热传 谁来"监控"监控资料
    2008-01-23    本报记者:贾远琨 俞丽虹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一对情侣拥吻的视频片断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种种迹象表明,这段视频有可能是地铁公司的监控摄像头拍摄,然后被泄露到网上的。目前,上海申通地铁公司相关部门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许多网友颇为忧虑地表示,如果公共场所的监控设备被滥用,监控资料被泄露,再加上一些视频网站推波助澜,很容易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地铁、银行、电梯、医院等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已日益普遍,而这些监控资料该由谁来“监控”?

黄嵘 绘

情侣拥吻视频网上热传

  近日,一对青年男女激情拥吻、难舍难分的视频片断出现在一家知名视频网站上,并且很快被许多网站争载,引发网民的关注和热烈议论。
  这段视频时长大约为三分钟,有多个角度的镜头。一对青年男女在上海轨道交通某站点的闸机出口处激情拥吻,难舍难分。镜头之外还有诸多评论声,大多是对两人行为的议论,以及要求调整拍摄角度的声音。
  这段视频从何而来,又是什么人传到互联网上去的?根据视频片断上的时间、拍摄位置和“画外音”中要求调整拍摄角度等的声音,许多人判断,很可能是地铁工作人员利用监控系统“抓拍”的情侣拥吻场景。
  于是,不少网民纷纷对地铁工作人员的行为表示谴责。网友“千野”不满地留言:“抗议!这样还有没有隐私了?平时偷拍也就算了,可是作为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怎么能公开这样的录像还加以评论呢?强烈要求处罚那几个工作人员,一点社会道德观念都没有!”网友jimsonweed说:“关键是上传到网上不符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对青年男女在公共场所应当自律,“与其谴责他人不道德,还不如自己更谨慎。”
  到目前为止,这段视频的出处尚未最终确定。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监控系统是按照地铁运营规范设置的,主要起到安全保障作用,而监控资料也是不能随意对外公布的。“这段视频是不是地铁工作人员利用监控系统拍摄的,我们正在调查之中。如果查明确有此事,地铁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在公司内部加强教育和管理。”

安全保障设备引发不安全感

  如今,监控摄像头应用十分广泛,除了地铁站装有摄像头外,银行、ATM机、公路、电梯、超市、便利店、医院等,随处可见监控摄像头的影子。除了公共场所安装,一些公司内部也安装了监控设备。
  2008年初,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吉林省长春市决定投资1.4亿元,在市区主要场所和重点部位架设两万个视频监控摄像头。“电子眼”节约了人力资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很多情况下成为加强城市管理、震慑犯罪分子、警方调查取证的重要工具,有效保障公众安全。
  上海市民吕倩说:“监控摄像头确实能起到安全保障作用。有一次在银行存款,ATM机发生故障,有摄像头就不担心钱被别人误取,因为监控资料可以为我提供证据。但我也不希望我的个人资料传到网上,被人评点。”
  但是,监控资料有可能被泄露成为公众的忧虑之一。据了解,南京市已安装和计划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数量将超过10万个,加强治安保障的同时,这也引起不少市民关于隐私被窥视的担忧。
  “虽然这对情侣在公共场所的举动有些不妥,但这样的视频被上传到网上,实在让人非常难堪。”上海市民邓科表示,在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有可能不经意间做出一些不雅的举动,这是难免的。如果监控视频资料不能有效管理,甚至可能被人恶意泄露,大家不管走到哪里都觉得有双眼睛盯着自己,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传播到互联网上,甚至被人“恶搞”一番,太没安全感了。
  他说:“谁都不想莫名其妙成为网上‘红人’,被别人品头论足。更何况,地铁监控设备应当监控危险情况和可疑分子,如果工作人员把监控镜头长时间对准一对拥吻的情侣,显然不是在履行职责。”

监控资料也需被“监控”

  监控设备不是“报料”工具,更不是供人取乐的私人摄像机,其因工作需要拍摄的视频资料,有些直接涉及个人隐私或个人信息,因此如果监管不善被泄露出去,会给当事人造成侵害。
  法律专家表示,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守护公共秩序安全,监控资料的使用、存放、管理都应当有严格的规范,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提供给公安、司法等部门。但如果擅自公开此类视频资料,甚至上传到互联网进行传播,则属于违规,传播者应当承担责任。
  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视频网站就是利用浏览者的猎奇心理,在网站上登出一些新鲜的、关系他人私人问题的视频,以提高点击率,赚取广告收益。由于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辐射面广,视频资料一经上网,流传十分迅速,影响非常恶劣。而目前,视频网站的监管还存在诸多难题。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周宾卿说:“很多视频资料是网友自主上传的,而且视频网站并没有收取费用,因此也没有对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除非出现反动、淫秽等影响十分恶劣的资料,一般情况下,网站没有进行审查的合同或法律义务,并且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难度。这些都成为网站规避责任的借口。”
  专家认为,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站将损害自身权益的视频资料及时删除;如果网站拒绝删除,那么网站就负有共同侵权责任。
  记者了解到,自1月31日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将在全国施行。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处罚措施,违规传播视听内容的可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的实行,将对视频网站、视频传播的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周宾卿说,“但视频审查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应当由谁来控制,仍然存在难题。同时,对自主上传者的管理更加困难,如果不实行实名制,就很难追究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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