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建租赁房与盘活囤地结合起来
    2010-02-05    作者:何金水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社论虽点出了当前政府推出保障性租赁房,其实是寻求为濒临崩盘的房价找到下降通道的本质,而且将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与其他省份提高开发商与消费者成本的调控政策进行了比较,但社论却没有说大规模兴建“廉租房”如何成为可能。在我看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正如社论所言,“大规模兴建廉租房之所以一直被许多城市挂在口头上,而少有付诸实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在其中无利可图。”那么,廉租房乃至社论中所描画的大庇刚进城白骨精俱欢颜的“政策性租赁房”,应该如何找到政府推行政策的动力和具体落实建设的支撑呢?无疑,当前的房价崩盘的危机对政府是有一定倒逼力的,但倘若从政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很难说这种力量足以驱动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让利。而且,广州市一直都有让“单位自建房”复活的意图,一旦单位自建房成为现实,拥有垄断特权或者大面积闲置地块的单位必将成为受益者,那么单位之间的身份不平等就将取代当前贫富之间的不平等。而众所周知,身份不平等是远远比贫富不平等更为恶劣的。因此,同样是兴建保障性住房,一些假借公共性而沉渣泛起的计划经济残余,必须提防。而在反对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的同时支持廉租房,恐怕会令政府实践其承诺的动力进一步降低。毕竟,让一个以地为财的谋利主体让出土地利润难度不小。可以肯定,让政府大出血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因此,寻找兴建廉租房与政策性租赁房的市场化路径,恐怕应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产权”与升值利润归属的安排,应当成为破题之解。
  首先,廉租房与政策性租赁房的土地必须在城市中心或者交通便利地段,其次,土地出让金必须极其低廉。要解决这些问题,只能规定土地所有者将获得租赁房的租金和土地升值利润。那么,这么大量的土地从何而来?最好的土地来源,莫过于当前开发商手中的大量囤积地块。无疑,正如社论所分析的,现在开发商所陷入的两难是,土地价格过高,开发出来的房子没人买,但两年内必须开发的规定必须执行,一旦强行开发,大量的商品房供应将冲垮房价。那么给你们一条出路:建租赁房,土地依然归开发商,到一定期限后放开出售,开发商有权优先回购。如此一来,囤地既可盘活,房价也不至于受到剧烈冲击,偃塞湖险情有机会逐步排解。
  毋庸置疑,万科这样的开发商是不会为了单纯的社会责任去兴建“围龙屋”的,而是意在用租赁房消化囤地,用降低居住成本逐步消解高房价危机。政府和开发商可能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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