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出国这项为什么在部门预算中没有单列呢?这不是预算的问题,而是目前财务制度的问题。因为财务报表里没有公费出国这一项。”针对网上有关“广州公开政府部门预算,公费出国等未列出”的质疑,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解释说,公费出国目前主要列入公务员的公务经费里面,而公务员的经费预算是人头费,包括工资、公用经费、外出经费等等很多项。由于和别的经费混在一起,很难细分。(《广州日报》10月26日)
张杰明还打了一个比方:“这就像一个人每个月的生活费一样,包括吃饭、穿衣等很多项开支,很难再分为是在家里吃饭花的钱和在外面吃饭花的钱。”但我觉得这个比方并没有说服力。第一,个人每个月的生活费支出倘若需要列预算,只需自己有个大概的数目即可,不需要十分精确和细化,但政府的财务预算却应该尽可能地细化;第二,一个人如果经常性地在外面吃饭,每个月在外面吃饭花的钱肯定会心中有数。将这些钱分出来究竟有多难?
即使按照目前的财务预算制度,将公费出国经费预算单列出来也绝对不是什么难事,甚至还是一种必须经过的程序。按照常理,既然公务员经费预算包括了工资、公用经费、外出经费等多项内容,那么,在计算公务员经费预算总额的时候,肯定先要将上述各个项目的经费预算一一列出来,然后再逐项相加,合计成总的公务员经费预算额。还是用张杰明打的那个比方,一个人每个月的生活开支既然包括吃饭、穿衣等多项开支,倘若做一下总预算,那只能先将这些开支的预算单独列出来,然后合在一起。可既然有这个项目经费预算单独计算的过程,为什么只出现总预算额,而不出现单项预算经费额?
既然公费出国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既然“在这些公费出国项目中,不排除有公款旅游的”,那么,财务预算制度就有改革的必要,公费出国经费预算就应该有单列的必要。要让公众明白,政府在公费出国方面,究竟打算花多少钱,准备办哪些事?毕竟目前公费出国的透明度太低,公众的监督缺乏一个明确的制度支点。当然,同样的问题还发生在其它“两公”消费上——公款招待和公车消费。也许正是由于财务制度的模糊性和不够细化,才使得这“三公消费”游走在腐败的边缘,以至于公众虽义愤填膺却徒呼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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