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鱼和熊掌”不应兼得
    2009-09-18    苏振华    来源:新闻晨报

  公众对国企高管是否存在“天价薪酬”的质疑由来已久。16日人保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份被称为中国版“限薪令”的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国企高管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以更为变通的方式规定了高管薪酬的上限。
  制定这一规定背后的理念被解读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对高管薪酬理当加强管理和约束;从薪酬设计上看,将高管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由此对照以往央企或国企高管毫无限制地给自己发放天价薪酬相比,如今总算有了一个明确规定的约束性条款。一般意义上,高管的薪酬与其工作绩效挂钩,也是与工资设计的基本理念相吻合的。但是,这一规定到底具有多大程度的合理性呢?这还需要细细考究制定薪酬标准背后的逻辑。
  在目前我国通行的薪酬标准的形成,有两个逻辑:一是对于在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另一个逻辑是,对于国家公职人员,遵循的是根据行政职位序列来确定报酬的原则。
  一个在劳动力市场上求职的普通劳动者,他的工资标准,由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其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影响其报酬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微软公司的CEO这一类的“打工皇帝”,他们的报酬远高于中国央企的高管,但不会有人眼红他们的收入水平,因为他们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职位和高薪的。
  但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说,他们的工资就不能遵循这个市场化原则了,尽管公职人员承担巨大的工作任务,但他们的工资只能是根据其行政序列中的职位来确定。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他一个月的收入大概是一万元,交税后到手不超过一万元,国资委的处长们每月收入约三千多块钱。李荣融主任当然具有非凡的领导才能,如果他“下海”的话,拿上千万年薪大概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他仍在国资委主任任上,就只能是拿万元月薪,这是由他的公职人员身份决定的。
  那央企高管,其薪酬应该遵循哪一个逻辑呢?应该是遵循其中的任何一个逻辑都可以。从市场化逻辑出发,央企领导人应该是向社会招聘,根据其能力和工作绩效,支付千万或上亿的薪酬都是合理的。从非市场化逻辑出发,如果央企领导人保留了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他的工作岗位是凭借其公职人员身份获得的,是由组织上任命的,并保留了行政级别,那么他就应该按照行政级别获得工资,则他的工资标准就不会超过李荣融主任这种部级领导,只能拿万元月薪。
  然而目前公布的条款,和这两个逻辑都“剪不断,理还乱”。一方面央企高管保留了公职人员的身份和行政级别,一方面却又要拿着比普通职工高若干倍的工资,算是级别与高薪酬通吃,这样的安排值得商榷。央企改革应该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方向,还是给高管们高薪吧,只要他们是凭自己的能力而不是组织上的任命来获得职位的。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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