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出口退税率谨防双刃效应
    2009-06-09    社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从6月1日起,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再度提高。此次调整,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机电、鞋帽、玻璃制品、钢铁制品等制造业领域超过2600个税目的商品。这也是数月以内又一个颇有力度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举措。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自2007年中掉头“中性”以后,又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回转,其缘由众所周知: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深刻影响到了中国出口商品的外部需求能力。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的出口形势还较为严峻,不少出口企业度日艰难。由此不难理解,短短10个月里,政府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目标正是为了稳定外需。
    稳定外需的意义显而易见。如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安置劳动力的重要工业部门,故这些行业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上调,重点考虑的是就业因素;从地域角度看,一些地区主要是出口导向型经济,因此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为防止这些地区经济增速下滑明显,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往往是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的出口退税率,亦有防止这些地区经济下滑过快之意。
  目前,不少出口企业既面临着国际需求减弱的困难,也面临着流动资金短缺等瓶颈,而就上调出口退税率的直接作用而言,上调出口退税率,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故此,自去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凸显以来,许多出口行业协会纷纷上书商务部门,要求政府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给予出口企业以更大力度的支持,“出口全退税”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应当说,10个月来,政府部门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调整之频繁,较为少见。这段时间里,各级官员也频繁造访出口企业,的确看到了不少企业的实际困难。在出口退税率不断上调的背后,反映出政府不断在呼应企业界的吁请,更是在宏观层面为保经济增长、保就业及稳定外需所作的政策选择。
  不过,需要认识到,上调出口退税率,并不能在根本上解决出口企业的困难,并可能导致出现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及改善不太兼容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政府部门一再动用上调出口退税率这个政策手段,还反映出了政府的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之间较为明显的矛盾。
  我们需要正视的一个问题是,出口企业是否充分享受到了政府上调出口退税率带来的好处?答案恐怕未必是全然肯定的。人们注意到,在现实经济活动当中,由于国际需求减弱的大环境影响,国外贸易商相当关注中国政府在出口退税率方面的优惠举措。一旦某个领域上调出口退税率,国外贸易商很可能借此做文章,而国内出口企业为保订单,容易做出妥协。也就是说,出口企业拿到的退税优惠,往往会被客户分享——这等于是说,政府财政不经意间补贴了国外消费者,而本土企业受惠有限。
  与此同时,随着出口退税率政策的频繁使用,一些国外贸易保护力量也可以趁机刁难,可能导致商业摩擦增多的状况出现。这在过去是有许多教训可记的。商业摩擦增多,将恶化出口企业的外部生存环境。这些问题,都是上调出口退税率双刃效应的具体体现。
  这样的双刃效应给我们以提醒:稳住外需固然重要,但宏观调控政策更必须贯穿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的主线。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仍要体现有“保”有“压”的原则,以解决部分商品上调出口退税率与产业结构升级不兼容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两高一资”产品,政府部门必须高举“红牌”不能退让。围绕这些领域的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不能松动。
  更应注意的是,从长期目标来看,为改善宏观经济失衡的情形,中国经济必须要减少对出口的依赖,而更注重增强国内需求。这也意味着,较为中性的贸易政策恐怕更符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当前包括上调出口退税率在内的种种应急政策,还只是短期目标。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间存在矛盾,关键应是要选择好政策的平衡点。
  对于出口企业界来说,遇到困难时候吁请政策支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企业界不能把度过时艰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政策上。优化企业的结构,提升企业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创新能力,仍然是必须苦练的“内功”和必须坚持的追求,也唯有如此,中国出口企业才能在国际需求低迷的冬天里,看到远方的春天。

  相关稿件
· 我国再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2009-06-09
· 出口全退税政策宜尽早推出 2009-06-08
· 专家表示:未来出口退税等政策应适可而止 2009-05-18
· 外贸企业患上“退税依赖症” 2009-05-18
· 寒流难抵 外贸企业患上“退税依赖症”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