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结束,其中出现了不少奇怪的现象:例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推出现,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五万元的豪宅。 众所周知,要申请保障性住房,无论是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户籍情况,还是家庭人口、住房面积等,都必须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报条件。然而,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者中,既有高收入部门的官员,又有居住在每平方米售价五万元以上豪华住宅区的官员,还有在深圳的外地政府官员。由此不难看出,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者中诸多奇怪现象的背后,凸现出一个字——“假”。 要使这些造“假”都能成“真”,就必须通过“三关”:一要通过获取“假”的证明材料关;二要通过层层级级的申报受理关;三要通过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评定关。若公安部门内部没有掌权的内线,假户籍证明就出不了;若所在单位、民政部门没有掌权的“知己”,假收入或低保证明就开不出;若所在社区没有掌权的协助者,假住房证明就拿不到;若房管部门没有掌权者帮忙,不仅假申报材料通不过,而且也不可能成为审定合格者…… 如此等等,要想打通这些掌权者的关节,让其尽心竭力地帮助造“假”,没有政府机关有权部门官员与其互通关系、互换权力,是无论如何不可能顺利造“假”、通“关”的。否则,像深圳海关、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法院等政府、执法机构中,怎么可能有299名官员顺利通过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关”,况且,这中间还不包括那些让其家人充当第一申请人的“过关”官员。 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今天你帮我造个“假”,明天我帮你解个难,这样互相关照、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潜规则”,在一些官员眼里既不触法,又不犯罪,何乐不为!君不知,你们这样互相一帮,既帮掉了实事求是的优良党风,又帮掉了为民执政的根本宗旨,也帮掉了政府的公信力,贻害无穷。 现在,虽有部分深圳官员已经自动退出了保障房申请,这种知错即改的行为尚可肯定。但对不管是已退出的,还是未退出的,其利用“权力互换”造“假”的内幕,都应查个水落石出,给其应有的问责。不然的话,造“假”者还可能在另时、另地、另领域继续“权力互换”,造“假”之风也将禁而不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