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需防止拉美陷阱和地产化
    2009-12-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稳步推进城镇化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广泛认为,城镇化将是明年拉动经济的新引擎之一。所谓城镇化,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指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也就是说,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城镇化率是45.7%,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但以目前境况,中国城镇化需提防两个问题。
  第一,要防止出现“拉美陷阱”,即一些农民失地进城却无法就业。事实上,城镇化应该是市场自发形成,政府伴随这一过程需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但政府不能去亲身组织城镇化,而是应该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就如新农村建设一样,必须依靠农民的自我选择,而非政府越俎代庖。因为城镇的发展主要是由其持续生存的能力决定的。
  在经济转型期间,我们需要成功实现收入分配改革并具有繁荣的第三产业,城镇化才会得以加速。因为,城镇化必须建立在农民收入大幅增加、足以产生更多的服务性需求的基础上,并由这些需求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决定的。目前来看,中国收入分配改革刚刚起步,务农收入并不会迅速增加,而一些进城务工或无工可做,或工资较低。没有稳定的工作,就不具备扩大需求的基础。更何况随着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和资产价格的上涨,城市(城镇)生活成本将持续提高,这都可能不会大幅吸引农民放弃土地进入城市。
  第二,必须防止地产化倾向。事实上,城镇化具有强烈的拉动房地产和基础建设投资的工具性,吸收过剩产能,促进经济增长。但这种投资产生的需求和岗位是短期的,不具持续性。中国应高度警惕地方政府将城镇化等同聚集性的地产建设,因为这是饮鸩止渴的行为。目前,有观点认为,地产泡沫只存在于一线城市,价格稳定的二、三线城市没有。这是一种可怕的误解,实际上,在过去几年过热的城市化进程中,部分二三线城市不仅翻建了大量城市基础设施,也出现地产业严重过剩,空置率较高,这或许是价格稳定的原因。其次,过去几年,中国农村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波翻建房屋的高潮,农村也出现了“地产热”。如果此时要求农民搬进城镇居住,势必造成重复建设。一旦经济增速放缓,大量过剩房屋将成为严重隐患。
  长期以来,阻碍中国城镇化(城市化)的一个因素是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伴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此次会议表明将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但也应注意到,“非农”身份早已被剥离了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种福利与特权,城市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且生活成本越来越高,目前已经有“倒流”趋势,即很多城里人梦想有农民身份,有自己的宅基地和田地。
  城镇化势必也会影响到农民土地的去留。农民耕地和宅基地是被地方政府或集体收回还是由农民自行处理(比如进入流通或闲置)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需要警惕一些地方政府以城镇化为名收回农民的宅基地。但城镇化内在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把农民转移到城镇居住,可以节约出很多土地。如果不能收回土地,城镇化将会占用更多的土地资源。
  因此,我们认为,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市场行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改革,比如收入分配、土地政策等改革,以及提升和加强农民技能与素质培训,城镇化才会顺利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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