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干股"暴露教育领域监督灰色地带
    2008-06-26    新华社记者:胡锦武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大到在学生公寓等工程建设中以权力为“干股”收受巨额贿赂,小到每套学生课桌收取销售商15元回扣,江西省金溪县教育局原局长辛铭近日因受贿121万余元“落马”,而其对行贿者“做生意要守规矩”的赤裸裸“告诫”,让教育领域的监督制约灰色地带暴露无遗。
  从每套课桌明码标价收取回扣,到各种教学设备采购时无一不索贿受贿,辛铭在腐败的泥淖里越陷越深。此后,欲壑难填的辛铭又以权力为“干股”,两次与房地产商联合开发房产,并公然要求分享1/3的收益。而开发出来的房产,则“顺理成章”地成了学生公寓和教师宿舍。
  从金溪一中校长到金溪县教育局局长,透过辛铭“边腐败边升官”的轨迹不难发现,在他这个“一把手”的高压管理下,种种监督制约机制呈现出广阔的灰色地带。
  据查办此案的检察院办案人员透露,辛铭先后在金溪一中和金溪县教育局任“一把手”期间,几乎是“一手遮天”,副职形同虚设,凡涉及财务事务,全凭辛铭“一支笔”决定。
  辛铭一案,一方面暴露部分学校管理的行政化趋势,学校党政“一把手”往往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甚至集体决策向个人意志屈服;另一方面暴露制度成为摆设,尤其是采购管理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基本闲置。
  监督灰色地带的存在,又为经费来源多样、管理相对滞后的教育腐败提供了更多暗箱操作的空间。与此同时,外界对教育系统的监督仍显乏力,一些地方的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每年例行的检查中往往走马观花,对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很少深究。
  “潜规则”盛行,已使教育腐败成为社会公害。要铲除教育腐败的土壤,惩防结合、监管并举刻不容缓。有关部门在大力打击教育系统建筑工程、教辅材料征订、教学设备采购等腐败行为的同时,应强化其财务监督制约机制,尤其要实行“阳光采购”和校务公开,努力消除监督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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