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步入深水区,如何推进?国家发改委的答案是“撑竿前行”。5月5日,2008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提出了2008年的六大改革重点,其中之一是国企改革。而对于国企改革,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在会上强调指出,将重点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5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垄断行业,舆论的诟病已久。长期以来,垄断行业存在着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效能低下、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且质量不高、坐拥垄断暴利等诸多问题,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势在必行。国家发改委将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列入2008年工作重点,令人振奋。然而,在笔者看来,供电、供水、供热、铁路……垄断行业同时又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利益关联最紧密的行业,推进改革,必须要谨防改革过程中的过度市场化。 在此方面,市政公用行业企业改革的过度市场化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2002年12月27日,国家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自此之后,外资、社会资本纷纷参与到了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城市供水、供气和公交等国有市政公用企业纷纷部分或者完全走向市场化,渐成一种热潮,至今没有平息。应该承认,“市场化”确实解决了很多公用企业长期存在的“垄断弊病”,增强了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但同时也走向了过度市场化的极端——国有资本大幅售卖甚至是全部退出,很多企业由“主营”公益服务变为牟利第一、公共属性逐步淡化乃至荡然无存的纯市场经济人。 过度市场化,不仅意味着国有资本的退出,还隐喻着政府监管责任的弱化。相关企业完全“蜕化”为私营资本掌控的经济集团,导致公共福利水平大幅降低,从业者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前不久,湖北十堰发生的“月薪11元公交司机罢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垄断行业不仅有“垄断属性”,还有重要的公共属性。我觉得,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应放在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引入竞争机制破除垄断,建立更规范的责效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而不是简单地出售国有资产。政府脱去了垄断企业的“行政保护外衣”,不代表剥离其公共属性。事实上,垄断行业的国有资产一旦过度私有化、资本化,则意味着政府就无法再对其进行“服务监管”,旧体制下本来就不强的服务保障功能,很快就会趋于瓦解,必然会转成为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利益团体,引发更深层次的公共问题。 政企分开,垄断企业脱离政府和体制的“托底”——资源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是大势所趋。但具体到现实国情和垄断行业的特殊性,其改革注定是不宜过度市场化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