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补贴应向消费侧发放
    2008-03-25    作者:林伯强    来源:新京报

  在公众质疑中石化获得123亿元财政补贴之际,中石油则按照国家关于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和逐步与市场接轨的精神,提出了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请求。随着国际油价的高位波动和部分地区燃油紧缺现象的再次出现,能源注定成为这一年从公众到决策层的注意力焦点。
  对于中石化的一次性财政补贴123亿元,以何种方式补出去会得到很不一样的结果。较为合理的是将补贴转向消费侧。消费侧补贴除了可以补贴弱势群体的能源负担(如出租行业、公共交通和一些与农业相关的电价)来支持社会公平,还可以让石油价格反映稀缺和环境成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消费侧补贴可能有些技术上的困难,但解决的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应当得到支持。政府可以在改革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同时,通过消费侧直接补贴来减缓通货膨胀压力和解决社会负担的问题。如果政府觉得有必要把成品油价格控制在某一水平,也应该可以通过直接透明的补贴来实现,资源税和石油国企的赢利都是可靠的来源。
  中国仍有社会负担和弱势群体的问题,过渡性的能源消费补贴是合理的,甚至是必需的。即使政府目前认为压低成品油价格的补贴是必需的,对中石化的财政补贴还是有问题。问题在于补贴方式,即生产侧补贴的反消费效率和不公平性。生产侧补贴对于终端消费没有影响,国际油价高涨,国内消费如故,无益于消费效率的提高。国有油企是应当把获取的利益返还给消费者,但是返还不能违反效率原则。对中石化的生产侧补贴还会导致补贴流入非目标消费群体的手中,也就是“富人搭穷人的车”。例如通过控制油价对开车的人补贴,目前中国的开车人不是弱势群体。但是,财政补贴是全民的钱,包括穷人的钱,把没有车的老百姓的钱拿来补贴有车的人,这就是不公平。
  对于公众来说,对调高油价和财政补贴有质疑是因为不理解:即使进口燃油存在亏损,石油国企每年都有巨额利润,为什么还要提价,还要财政补贴?目前石油国企赚的是国有能源资源的钱,亏损的部分则为政府承担了社会职能,捆在一起就是政企不分。只要政府愿意,国企可以亏损,石油国企讲政治的代价是牺牲效率,最终是全民买单。公众应当向石油国企要求有效率的优质服务,能源消费负担要求政府解决。
  中石化和中石油是国企,补贴其实是把钱算清楚的问题。国际油价高涨而国内油价不变,左边暴利税和红利出、右边政策性亏损补贴“红包”进,都是为了尽量把钱算清楚,其必要性是因为中石化和中石油是企业。进一步说,中石化和中石油是行政性垄断企业,如果不把账算清楚,政府就无法对企业的效率客观衡量,也很难将其效率同国际水平具体比较,既无益于政府公众,也无益于中石化和中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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