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巨头的亏损与利润如何厘清
    2008-03-21    作者:志灵    来源:成都商报
  一再宣称政策性补贴不会超过50亿元的中石化,终于尝到了“低调要钱”的甜头:中国石化公告称,公司获得补贴123亿元,其中49亿元计入公司2007年补贴收入,74亿元计入2008年第一季度补贴收入。
  与中石化一起索要政策性补贴的中石油,虽然还没有公布自己获得的“红包”数额,但按照其近日发布的2007年度业绩,中石油全年实现净利润1456.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比增长2.4%。而中石化虽然还没有公布其2007年的业绩,但按照2006年盈利506亿元的标准测算,2007年盈利在700亿元左右几乎板上钉钉。
  这有点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国企巨头何以能够一边享受巨额利润,一边却还要获得高额亏损补贴?
  据业内人士分析,中石油、中石化之所以能持续获得如此政策性补贴,与炼油板块持续亏损密不可分———即便炼油亏损,也要开足马力生产;即便国际成品油价格比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高1000元,也要进口成品油保国内供应。因此,为国家利益承担政策性亏损的国有垄断企业自然需要国家的政策性补贴。但是,国有的性质固然使得两巨头要承担政策性亏损,那为什么其“政策性暴利”不上缴国库?
  有评论家认为,在低效且不公平的情况下,垄断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需要它们承担某些短缺公共产品的供给。但问题是,垄断企业不管是自己承担还是由财政补贴其政策性亏损,在财政来源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需要纳税人为亏损埋单。现在的问题是,垄断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是否应当纳入公共财政中?
  法学家方流芳在谈到国企问题时认为,“分析谁从国有企业获得利益要比争辩谁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更有意义”,因为“如果国有企业不需要上缴利润,而管理层、员工的收入又和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结合在一起,国有企业实际上就转化成了管理层所有、员工所有,这不仅是私有化,而且是在私有化的同时把所有者风险转移给整个社会。此时,把企业说成是国有,无非是让整个社会承担所有者风险,企业亏损了,由银行冲销坏账、由财政补贴。”
  方教授的论述点中了垄断企业的“死穴”,因为垄断的国有企业,其存在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说哪些行业应该设立国有垄断企业以及设置什么规模的国有企业,由于事关公共财政的支出,应该通过法定程序由人大决定;另一方面,国有垄断企业如何向纳税人分红、财政如何对其政策性亏损进行补贴以及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的薪酬,也应该由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决定。否则,国有垄断企业这一公共财政滋养的甜橙,就像方教授所断言的那样,“虽然布满私利的吸管却不但没有缩小、萎缩,反而在增大、膨胀,每当橙汁竭尽的时候,财政和银行就会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原汁”。
  相关稿件
· 欧盟对能源巨头“厂网分离”建议受阻[图] 2007-12-05
· 能源巨头上海研讨“石油定价” 2007-11-22
· 煤层气对外合作“松绑” 能源巨头分享盛宴 2007-11-08
· 法两大能源巨头合并成世界第四大能源企业 2007-09-05
· 德国能源巨头E.ON能源集团涉赚垄断遭调查 200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