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的民生性质越来越受到高层重视
    2009-05-13    张道航 郑雪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也许是某种巧合,自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提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后,国内房价也加快了上涨,2004年下半年又进一步加速。如果说2004年以前还是正常的恢复性上涨的话,2005年以后的两三年可就是迅猛上涨了,在一些沿海大城市,房价一两个月涨个千把元钱已是常态。直到2008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才出现同比0.4%的降幅。如果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算起,我国房价持续上涨了10年,这在全世界都是难得一见的。
  房价的过快上涨当然不能完全归咎于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定位,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一定位必然会让房地产业得到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其加快发展带来了诸多有利条件,而在任何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上,若想让其产品价格降下来几乎都是不大可能的。这也正是2005至2006年中央连续出台稳定房价的调控政策,却始终难以让过快上涨的房价回归理性的重要原因。过快上涨的房价,在反过来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非理性扩张和房地产泡沫积聚的同时,也让众多中等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于是,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24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且在文件的结尾还进一步强调:“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这说明,见诸于国务院的文件也并不是始终一贯地只强调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在某些时期更强调住房、房地产业与民生之间的重要关系,特别是在房地产业处于非理性扩张的时期更是如此。
  2008年11月,为应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中央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十大措施,并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十大措施之首。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温总理在这里既讲到了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也强调了它对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而且温总理还进一步指出,“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这样的部署不仅意味着,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投入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把保障民生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它与依靠卖地拉动GDP增长的模式大不相同,而且也是针对美国次贷危机所采取的具有防范意义的重要措施。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就是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鼓励老百姓借款购房,包括鼓励那些不具备还贷能力的人借钱买房子,甚至向全世界发售缺少信用保障的债券来筹措所需的购房款。这种解决住房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日后爆发危机的隐患。而当前中国政府实施的安居工程,是让那些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人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实现住有所居,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让他们都去贷款买房,这可以说是针对美国次贷危机所采取的极具针对性的防范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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