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于2006年10月27日成功启动全球最大IPO的中国工商银行公布了A+H两地同步上市以来第一份年度业绩。2006年度,在贷款余额增长10.4%、资产余额增长16.3%的情况下,工行税后利润实现31.2%的增长,达人民币498.8亿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8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达到15.37%。 与贷款余额增长幅度相比,工行利润增长相当可观。其原因何在?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行董事长姜建清、行长杨凯生给出了详细解释。
有意控制贷款余额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工行在机构调整中一直在思考自己的银行资产、负债及收入结构的关系,我们在有意进行贷款的总量控制。”姜建清表示。2006年末,工行信贷余额达3.6万亿元,虽然现在10%左右的贷款成长速度低于中国银行业平均数,但是姜建清预测,三年内工行贷款余额仍将达到近5万亿元。而在“以低贷款成长换取高利润成长”的策略下,2003年到2005年工行贷款余额成长低于10%,总资产增长却达19%,利润增长近30%。 “为了能在减少贷款的情况下不流失存款客户,我们选择了推荐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这样客户在收益增加的同时,银行的手续费收入也相应增加。”姜建清说,2006年,工行手续费和佣金收入达到163.44亿元人民币,增长55.0%。其他中间业务增幅也都较为显著:信用卡发卡量达1047万张,年消费额1050亿元人民币;对公人民币结算和国际结算额分别达到260万亿元人民币和3996亿美元;电子银行实现交易额45.2万亿元人民币,离柜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重上升4.2个百分点至30.1%。
综合化经营从三大方向突破
“综合化经营是工行的发展方向,工行将在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以各种途径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工行高层透露,工商银行将从进入资本市场、深化银保合作和加快国际业务升级三大方向着手,发展银行综合化经营。 首先,工行表示将以投资银行业为突破,依托工行在香港的投资银行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内外联动从事投行业务,进入资本市场。其次,工行正加快国际业务升级发展,以扩大其市场影响力,包括在海外设置分行,以及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并购行为,此前工行对印尼Halim银行的收购行为即属此类。第三,工行即将进一步深化银保合作,并探索金融租赁和信托业务的发展。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工行添利好消息
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为中国银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姜建清表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对上市银行的财务报表产生正面影响。 据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工行名义税率由原来的33%降至25%,这将使其税后利润水平大为增加,即取得45%的增长,而不是现在的31.2%。各银行年报显示,中国银行业利润在2006年都为增长趋势,如果适用新法,其利润增长数额还将更大。 姜建清说,新企业所得税法还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提高了的创新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标准,也有利于正大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工行降低税费成本。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由过去按区域划分为主,改变为现在以产业优惠为主,这也将影响工行的信贷投入政策。 此外,工行还表示将从降低不良贷款率方面入手提高盈利水平,杨凯生预测的一组数据对于工行投资者来说无疑又是一层利好:“2005年工行不良贷款率为4.6%,2006年降至3.79%,在2007年该比率将被压缩到3.5%以下,并努力在三年之内降至3%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