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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记者:王衡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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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电
“按全国76家大型炼化企业计算,每年可回收的能量为7797.6亿元,预计整个石油化工装备回收的能量可达到1.2万亿元。可以说,石油化工装备是实现‘十一五’国家节能目标的关键之一。”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所长张延丰在日前结束的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研讨班上这样说。 张延丰说,石油化工行业既是产能大户同时又是耗能大户。2006年,全国7.5万多口机械采油井,耗电量达105亿千瓦时,占全国总消费电量的0.3%;一个规模达到250万吨/年处理量的炼厂,每年消耗30万吨原油,折合225万桶,按57美元/桶计,年消耗1.3亿美元;全国处理量2.5亿吨,年消耗1040亿元人民币。 但另一方面,石化行业的节能空间也是巨大的。张延丰说:“按全国76家大型炼化企业计算,每年可回收能量7797.6亿元,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4%,预计整个石油化工装备回收的能量可达到1.2万亿元,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可达6%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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