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是否和谐,关系着整个社会是否和谐。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如何破解收入分配“剪刀差”?代表、委员纷纷建言。
分配是否和谐,关系着整个社会是否和谐。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如何破解收入分配“剪刀差”?代表、委员纷纷建言。
行业收入要重“起点公平”
“高速公路和公交车上收费员工的工作内容相差无几,但前者收入却在后者10倍以上。”目前,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行业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存在较大差别。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以及电力煤气等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采掘业、建筑业和农林牧渔业等行业。
一些代表指出,现在有些垄断行业企业的补贴发得比工资和奖金还多;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金的缴交额度大大高于一般行业。
“现在的工资收入关键不在于你职务有多高,而在于你在什么单位、什么地区,这种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很不合理。”胡平西代表说,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说明起点公平的问题得到重视。他建议,应通盘考虑各部门公务员和各行业企业工人的工资增长问题,形成机制,财政从税收调节角度应当多做些工作。
还有代表建议,应当通过税收等有效调节机制来加以缩小。垄断行业部门凭其垄断地位,占有并支配优势资源,获得超额利润,转化为本部门职工高收入,这种垄断收入应由政府来监管、限制。
增加居民收入“权重”
这几年,居民收入增长太慢,物价上涨太快。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到2006年降至40.6%。而与之对比,企业利润则在上升,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以前的20%左右上涨到30.6%。
“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社会和谐,也会严重抑制公民消费,与拉大内需的思路背道而驰。”不少代表认为,国民收入分配,要增加居民收入“权重”。只有让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也随着企业的利润收入、物价上涨幅度同时上涨,而且工资上涨幅度应当高于物价上涨幅度,才能真正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
褚君浩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提上日程,这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更多分享发展果实。
代表建议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而合理切分国民收入的“蛋糕”,让劳动报酬占有更多份额。
农民增收应列在首要位置
“城市建设维护费为何要出在猪身上?”吴再举代表谈到“养猪难”时说:“农民养猪崽的价格翻了几倍,饲料价格也涨了很多,但仍有名目繁多的税费,猪肉在涨,可农民收入并不涨。”
有代表算了一笔“养猪账”:农民买进一头崽猪,成本在400元左右,饲料及管理成本需要六七百元,加上各种税费和猪贩子佣金,即使猪肉“大牛市”,农民也就赚个二三百元。
这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差距在扩大。2006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3.28∶1。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严诚忠代表认为,居民和农民在收入、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完全不同的待遇。农民从事传统农业,人均纯收入中四成是实物折抵的收入,还有两成用于预购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农民每年自行支配的货币收入可能不超过1000元。而城镇居民能得到较高的工资收入,又不必考虑生产性开支,还能享受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多种福利补贴。
如何解决城乡收入“剪刀差”?盛亚飞代表说,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使农民享受公平的社会保障。他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三农”和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投入和转移的力度;支持东部地区消除二元结构的探索,从法律层面规范农用地使用权的转移。
“要鼓励农民有序流动,并减少农民的税费负担。”祝义才代表认为,农民增收应列在增加居民收入的首要位置,继续坚持“多予”和“少取”政策外,还要多渠道开辟增收路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老总收入在‘飞’,员工收入在‘爬’,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涨。”近年来,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往往在平均线以下。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差距不合理扩大。
一些代表指出,企业越来越市场化,但是市场化的工资机制却缺位。“要扭转分配格局,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让一线职工享有话语权。”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有代表指出,当前“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地位严重不对等,前者对后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后者却对前者拥有绝对的“生杀大权”,代表建议,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能全部依赖法律规范,政府也需强化行政,应引导协助职工与资方谈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有代表提出,改善民生要防止“福利主义倾向”。工资问题要按市场规律办事,政府不好过度直接干预企业工人工资的增长,不能指挥企业何时增长工资以及增长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