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4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九项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对此,许多博友表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值得肯定。不过,制度制定得再好,也不能纸上谈兵,关键还要看能否得到落实。与此同时,不少博友指出,《征求意见稿》离真正意义上的户籍改革尚有差距,建议加快改革步伐。
促进城乡一体化
不少博友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中国将告别“暂住证时代”,迎来“居住证时代”。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有利于消除城市差别与城乡差别,保证公民迁徙、流动权利的实现。
博友“薛智之0616”表示,在一些城市里,居民都有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持有暂住证,现在要推行居住证制度,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理念,体现了城乡一体的社会公平,让外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博友“祁连狼”认为,通过设立门槛并不高的居住证制度,虽然目前无法根本解决城市外来人口户籍问题,但可以让那些已经进入城市的外来人口享受到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并逐步享受到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落实才是硬道理
有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问题在于,在责任条款部分并没有对地方政府落实居住证提出体现保障措施和问责要求的责任条款,哪怕是象征性条款。对此,不少博友担心,居住证“权利清单”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兑现。
博友“乖妞儿小V”表示,居住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是非常人性化的制度,是平等的体现,是社会的进步。不过,制度制定得再好,也不能纸上谈兵,关键要看能否真正地落实,能否让外地人真正地享受到便利。
博友“闻者”认为,居住证制度“考验着地方的公共服务能力”。还有博友引述评论称,享受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尤其是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必然意味着要有相应的公共投入,假如仅仅承诺了权利,却并未根据居住证人群的需求增配相应的公共资源,那么权利的落地自然无从谈起。
户改需加快步伐
还有博友认为,《征求意见稿》虽然对外地人口逐步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作了规定,但离真正意义上的户籍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尚有差距。降低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居住证持证人仍属“二等公民”,要想治标也治本就要加快改革步伐。
博友“韩浩月”表示,在同一个城市,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把人分成了三个等级。从“暂住”到“居住”是远远不够的。
博友“翟春阳”认为,权利公平的拦路虎依然是户籍壁垒。壁垒拆不掉,只好绕着走。直着走是自由迁徙,绕着走就是“居住证”。居住证上的权利,仍赶不上户口簿上的福利。
博友“涧底老松”认为,居住证制度不是户籍改革的顶层设计,具有过渡性质。户籍改革的根本出路是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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