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的表述成为业界关注焦点,这是中央首次把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列为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在关上一大堆隐性的后门的同时,打开一扇更阳光更通透的前门,才能让地方政府的融资更安全。
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将被约束
会议明确指出,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
在专家看来,特意把防控债务风险列入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说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确比较严重。“加强源头规范”“政府要对本地债务负责”的提法,意味着将来要靠制度框架来加强管理。
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石磊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的信息之一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将被约束,扩张性的基础设施投资也许会减速,政府主导的投资也将下降。积极财政和稳健货币的内涵已经发生变化。
海通证券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说:“要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从增量上看,应控制新增债务,这意味着2014年的货币政策不会放松,社会融资增长将受限制,未来地方投融资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将面临重大变化。”
根据上一轮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末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174.91亿元。今年8月审计署开始了新一轮的全面审计摸底,但截至目前,数据仍未公布,这使得市场人士猜测审计结果可能不容乐观。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我国政府债务处于可控范围,但一些区域性和结构性问题无疑值得警惕。
隐蔽融资方式风险更大
除了传统银行信贷、城投债这些相对透明的融资渠道外,地方政府债务近几年越来越多地与信托、资产管理、私募等金融机构发生联系,而且“借新还旧”的滚雪球借债特性愈演愈烈,风险的传染效应正在增强。融资方式多元化和复杂化也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更加隐蔽,风险埋藏更深。
近两年来,地方政府融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以信托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信托对政府主导的基础产业配置规模达到2.49万亿元,直接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信政合作业务规模达到8238.78亿元。
众所周知,信托融资成本至少在10%以上,期限只有1-2年,而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大多难以在规定期限内产生足以偿付本息的高额收益,只有“借新偿旧”才能缓解流动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后,通过信托融资的难度有所提高。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大量转向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子公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甚至P2P网络借贷融资。
这类产品与信托在操作模式上相类似,产品投向多为保障房、安置房项目、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等,投资门槛低于信托,投资者很容易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买到。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类融资机构受到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项目资质往往不佳,融资成本比信托更高,潜在风险更大。而且,这些融资渠道“潜伏”颇深,到底产生了多大规模的债务,至今没有数据可考。
疏堵并举建立阳光投融资体系
化解这样一个规模庞大、错综复杂的地方债务问题,同时又要满足地方政府持续的融资需求,需要极高的智慧。梳理近段时间决策层的表态可以看出,一条疏堵并举的治理思路正逐步清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刚刚闭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又提出,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
可以说,在源头上堵住盲目发债、算清地方政府“糊涂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如是,地方政府发债才真正可行。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对记者说:“发行市政债,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题已是大势所趋。向市政债转型,改变的不仅仅是发债主体,因此必须要让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征信体系和保险担保等机制尽快完善起来,要关上一大堆隐性的后门,打开一扇更阳光更通透的前门,这样才能让地方政府的融资更可控,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