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指出,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业内人士指出,新的金融业态的发展模糊了各行业间的界限,在金融创新成为业界常态、综合经营试点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协调和完善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另外,在当下推出联席会议制度,也可能是有意为今后一系列金融改革做铺垫。【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