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取向。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的一个根本举措。注册制不是登记生效制,股票发行不是不要审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
资本市场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取向。20多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市场化方面做得还不够,资本市场还是行政主导型的,不仅市场运行机制还没有市场化,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的外部环境也没有市场化。所以推进资本市场的市场化,任务仍然非常繁重和艰巨。
我们现在各种形式的审批和备案的事项比较多,而且还有其他一些不叫审批、备案但类似审批的事项,比如说有些事情要登记,有些事情还要验收。这些都不利于激发市场的活力,也不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有效率的竞争。
资本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甚至可以说,市场价格还是扭曲的,还不是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比如,新股“三高”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就是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炒新、炒小、炒差仍然比较普遍。这些扭曲的现象,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错配。
这些问题都要进一步通过市场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大家比较关心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发行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的重大改革,也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这次改革的意义就是尊重市场的规律。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注册制改革做法都不完全一样,但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股票发行审核一定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监会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审核,并不对这个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持续盈利能力做出判断,而交由市场、由投资者自主判断,真正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大家千万不要误解,注册制就是登记生效制,不是这样的。股票发行不是不要审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
比如,美国是实行注册制的典型国家,它的证监会股票发行部门有近500人,里面大多是会计师、律师,还有一些行业的专家。跟他们相比,我们的力量就弱得多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都不适应。可见,不能将注册制理解为不管了,就是登记备案,自动生效。实行注册制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和条件。
再比如,要增强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责任和能力,让他们真正归位尽责。还有司法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民事赔偿制度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构建资本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一套法律政策体系,中小投资者将维权难,举证也难。总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的一个根本举措。但是,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推进市场化的改革也必须以法治化作为保障。资本市场说到底是一个法治市场,没有法律、法规的规范,市场化是无法进行的。市场化也必然要求国际化,只有资本市场实行双向开放,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市场化。当然,推进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并没有打算现在就开国际板,现在开国际板的条件还不成熟。
同时,推进市场化改革,迫切要求加强证监会自身的改革和自身的建设。讲到证监会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我想引用一下“五指理论”:大拇指是投资者,老大。紧靠着大拇指的食指是券商,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券商加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中指是媒体,媒体报道资本市场的事情一定要客观、中立。上市公司是无名指,证监会是小指头,最小。
虽然证监会最小,但要借用法律的力量行使职责。我们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