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谁来种地?将来谁来务农?”记者在东、中、西部农村采访,干部和专家对此忧心忡忡,成了基层讨论最多的话题。涉农干部及“三农”专家认为,要解决“三农”发展的根本问题还是要从“经营、土地制度、金融”的三大农业核心制度上找路子。
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三农部长顾益康说。“农业发展到现在,家庭经营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据专家介绍,作为生产经营主体,我国2.4亿农户家庭80%属于自给型、生存型。我国农村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多数地方“有分无统”,少数地方“以分为主,以统为辅”,出现了只有“农民单一经营、没有双层经营”局面,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没有完全结合起来。
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王守臣认为,当前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愈加突出,一方面农户分散经营、单打独斗、各自为战,越来越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农村老龄化”现象突出。
农业部产业政策和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认为,当前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不同问题,主要表现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不完善,整体力量薄弱;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普遍不规范,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强;农业企业逐利性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如果土地产权制度不突破,现代农业发展就没有希望。”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农村所所长蓝海涛分析说。而记者在多地了解到,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抵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法抵押”两个方面,但由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比较敏感,除个别试点地区外,地方政府多不愿冒制度创新风险,主动性不足。
“我们可以利用山区优势发展有机农业,老百姓也支持,但资金有限,贷款困难,去银行咨询过好几次,因为没有抵押物,合作社基本没有贷款。”山东省青州市牛角岭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史云建说。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在山东、上海调研发现,从规模经营主体、基层金融机构情况看,农村金融保险供求矛盾可能长期存在。一方面,规模大、投入高、风险大的经营主体对贷款和农业保险有更加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贷款缺少有效抵押和担保,金融保险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顾虑重重。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较慢,农村金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能力明显不足,政策性保险与农业贷款缺乏有效对接,也间接提高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风险。
相关稿件
农业管理“三顽疾”“打折”现代化推进
“粗放发展、支持不足”敲响农业发展“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