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定性自相矛盾、没有接入征信系统的资格、在全国层面没有统一的发展规划——试点8年来,小款公司在发展上,仍面临着诸多政策瓶颈,经营受到很大制约,发展处于不利地位。
政策定性自相矛盾
呼和浩特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宣等人说,现行政策对小贷公司的定性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一般工商企业,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但是按照法律,一般工商企业不能经营贷款业务。因此,当前对小贷公司的政策定性本身存在矛盾。
这种自相矛盾的定性,使小贷公司在经营、发展上处于不利地位。以税收为例,小贷公司要按工商企业的税率纳税,其中营业税、教育附加等税费率为5.65%,所得税率为25%。内蒙古金融办主任李雅说,为了支持小贷公司发展,内蒙古规定小贷公司开业的前五年,享受10%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政策,期满后仍须全额缴纳所得税。
二是小贷公司的风险拨备金得不到承认,不能像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防范风险,部分省份规定小贷公司必须计提风险拨备金。其中内蒙古规定小贷公司要比照银行的做法,按照贷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并分别按2%、15%、50%、75%、100%计提风险拨备金,以做到贷款风险全覆盖。
银行业金融机构享受先扣除风险拨备金再缴纳所得税的政策。由于小贷公司是工商企业,所以计提的风险拨备金得不到税务部门承认,仍须缴纳所得税。西蒙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王强说,以该公司4.7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即便全部按2%计提风险拨备金,产生的所得税额仍有近100万元。
东信公司执行总经理孙德林说,核算下来,东信公司成立以来已经累计纳税4000多万元,约占总收入的18%。由于东信公司明年就不再享受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的政策,该公司的税负率还将上升。
多位小贷公司的负责人分析说,小贷公司主要依靠股东的自有资金经营,贷款行业的风险又高,如此高的税负将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由于小贷公司的性质是工商企业,在处置债权时,小贷公司不能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享受处置债权的相关政策。
征信系统接入难
小贷公司经营贷款业务,需要了解客户的贷款、还款、担保等信用信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只允许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接入,由于小贷公司目前的定性不是金融机构,因此没有接入征信系统的资格。
比如,内蒙古西蒙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王强说,公司成立近6年来,已经累计服务了7000多个客户。为了防控风险,公司在接到贷款申请后,必须派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在呼和浩特市等地的分支机构查询征信信息。由于客户太多,查询频繁,花费时间长,影响了业务办理效率。
其他一些小贷公司的负责人也认为,目前内蒙古有500多家小贷公司,各家每天都在办理业务,每家又有数百个乃至数千个客户。现在各家都得派人去人民银行查询信用信息,你来我往,效率太低,未来业务规模还将继续扩大,这种对业务拓展的制约太大。
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董事长田永平说:“为何民间借贷风险高?管理难?目前征信系统主要在银行业内部运转,与新型金融组织,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商会、企业和个人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画地为牢,与社会服务脱节。
缺乏统一发展规划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管理,由各省级金融办负责,处于各自为政、各自发展的状态,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相关发展政策和法规体系也不完善。
比如,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权在各地省级金融办,从小贷公司审批,到发展、监管政策制定,地方可以自主决定,一方面增加了管理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在小贷公司在全国层面缺乏统一规划,行业布局不够合理,发展、监管政策也缺乏一致性,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以机构布局为例,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止到今年6月底,江苏、内蒙古、辽宁、安徽四个省的小贷公司数量,都在400家以上,而其他许多省份的小贷公司的数量却很少,其中西藏只有4家,青海有35家,海南有24家,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小贷公司数量也分别只有57家、83家、94家,这说明小贷公司数量的多少,不仅仅是地方经济发展程度的原因,跟各地之间的发展力度、审批门槛、政策宽松程度等有直接关系。
此外,各地在制订小贷公司发展规划、监管政策上各自为政的问题突出,给有效管理小贷公司发展带来困难。比如,出于监管等形势考虑,内蒙古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已经暂停审批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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