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外媒报道“银行间系统将推出信贷流转平台”的消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了解获悉,监管层的确正在研究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的一些新方式与制度,并且期望能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取得突破。不过,对于如何推出新的交易系统,仍在探索中,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此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实践中,由于一级市场需求疲弱,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使得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投资者一般集中在银行间互持,银行提供的无条件担保,使得风险依然留在银行体系内。因此,在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的要求下,监管层意在想办法打通与资本市场的衔接,包括让更多的券商等机构投资者更多地参与持有银行信贷资产,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
9日,证监会发言人亦对媒体表示,证监会正与相关部门积极磋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评估等问题,对这一金融创新持支持态度。“信贷资产证券化如何扩大试点,如何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证监会正就此与相关部门积极磋商,支持行业推动产品创新。”
与银监会和证监会相呼应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在7月初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发布会上已做出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稳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
早在2010年,央行就推动建立了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系统,当时有21家银行签署了《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但由于这一系统缺乏机构投资者,从交易效果来看一直备受争议。“如果现在要在相关的交易系统上进行创新,不仅仅在银行间市场的贷款转让平台进行交易,那么就需要央行的参与和支持。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央行也需要制定一些监管政策。”一位商业银行投行部人士说。
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将逐步推进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对此,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认为,这和盘活货币信贷存量密切相关,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
当前,银行间互持信贷支持证券产品俨然已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推进的一个瓶颈。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风险问题,不能让风险随信贷资产证券化而扩散出去;其次是交易平台的问题。信贷资产证券化如果按照合同去交易,手续太复杂,应该有交易平台能够让大家用比较简洁的办法去交易;三是监管整合的问题。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广涉及若干个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在政策上、制度上需要进行整合。”
2012年5月末,央行、银监会、财政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扩大投资者范围,鼓励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等经批准合规的非银行机构投资者投资,且规定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购买持有单只资产支持证券化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规模的40%。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也为券商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扫除了政策阻碍。
尽管如此,由于信贷类产品的监管机构为央行和银监会,目前仅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一旦券商做信贷资产证券化,就必然要受到两头监管,包括相关的产品系统对接和监管体系都将面临一定的难度和调整。
“去年已有银行与券商合作,希望在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出售资产将转移到表外,形成银行收入。”上述商业银行投行部人士表示,“这表明也有银行对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资产证券化感兴趣。”
不过,一般而言,银行之所以将部分正常贷款进行转让,实质上是为了调整银行信贷资产结构,调剂银行间信贷资产需求,增强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扩大信贷资产规模。“当宏观调控紧缩时,银行为了控制信贷额度,就有动机去做信贷资产转让,如果市场宽松,那么银行的积极性也会降低,这是一个矛盾。”该投行部人士进一步分析称。
外媒称,监管层一旦推出新的信贷转让系统,该系统将会在中债登登记和交割。《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致电中债登公司,相关发言人表示“尚不清楚”。
市场普遍判断,信贷资产证券化尽管有望取得突破,但短时间内也还是难以大规模铺开。“尤其是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地方政府大型基建项目转让出去,透明度高,政府项目引入社会资金亦符合政策导向。但投资者会担心银行将这部分资产出手后,又能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融资规模,导致地方债务大举扩张,这其中的风险仍值得警惕。”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