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月底“2013陆家嘴金融论坛”披露释放资金增量的“银三条”之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被业界解读为盘活金融存量的“金融十条”。就此,在短短一周内,央行落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政策举措已基本出齐。 “金融十条”旨在从十个方面盘活资金存量,其中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最值得关注和期待。 假定某银行7月1日向某企业发放半年期信贷1亿元,约定偿还本金期限为12月31日。在半年期限内,该银行可按月收取放贷产生的月度利息。按现有的传统操作办法,该1亿元已放贷完毕的资金,对放贷银行而言,在半年内它就是一笔“死钱”。该银行收回这1亿元重新进行放贷,至少要等到明年1月1日才能实施。 而假如允许该银行将1亿元信贷债权以资产证券化作为“股票”在证券市场上流通,那么,至少从理论上讲,该银行可在7月2日就把这1亿元信贷资产作包装后“卖出”。假如“卖”价是9800万元,该银行即可将这笔钱用于第二次放贷。在接受一定风险防控的规制约束之后,
还是从理论上讲,该银行1亿元的信贷额度在半年内就有可能被反复使用多次。 这就意味着,该银行可用的信贷额度还是1亿元,但在半年内,这笔已放出的“死钱”就成了可供反复放贷的“活钱”。这对于交易双方及其他市场参与方包括监管当局,都将收获一系列新增的好处: 对于放贷银行言,原先每月只能收取一笔放贷利息,现在可以收获“多笔利息”。对于众多资金饥渴的企业,申贷成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申贷成功后所支付的利息则一定会有所下降(市面上信贷资金越充裕,贷款利息就越低),这对缓释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实体企业的信贷困难功莫大焉。对于整个市场,允许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犹如一根撬杠,资本市场存量资金的“综合能量”就能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打个更通俗的比喻,此举形同盘活资金存量的一枚“活子”,一招出手有可能满盘皆活。这还没包括资金循环使用所产生的大量税收为政府坦然收取。如此循环的性质是,市场流动性大为增加,但新增流动性不是印钞票所致,而是盘活存量所得,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又避免了印钞票带来的通胀风险。 通过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来激活资本市场是华尔街的发明,启程于1970年代末。中国是金融市场后发育国家,发育过程还伴随逐步清除“计划金融”之残余。正常情形下,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登陆中国似乎仍为时尚早。可早在2005年,边改革、边探索的中国金融界即开始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到2008年试点已小有“感觉”。正当央行拟适当扩大试点之当口,美国爆发“次级房贷”(银行房贷资产“多次证券化”)危机,继而引爆全球金融风暴。如是,国内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随即陷入徘徊观望状态。 本次“金融十条”重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不是重新恢复试点,而是两步并入一步走,直接从试点转身常态化。也即,所有银行及中介机构,只要在操作过程遵循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制,都可反复进行同一操作。当然,为防控“中式次贷危机”,央行已明确表达,国内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只允许进行“单级证券化”,不允许把已证券化的资产再行二次或三次之“反复证券化”,以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呈几何级数般放大。 允许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操作,是一项大胆的金融改革举措,亦是金改风险空前放大却又非冒此风险不可的一项改革。如果实际操作监督能够实时跟进,并能对风险作预测性监控,那么,此项金改对国家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正面影响,将远远超出支持中小企业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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