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重工、中国船舶等军工领域的资产证券化提速,激发了市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畅想空间,尤其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通过激活货币信贷存量,支持实体经济,使新一轮资产证券化过程似乎如箭在弦。 当前中国货币信贷存量大量隐藏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国家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虽然各界对于融资平台规模的说法不一,但社会各界对地方融资平台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却有共识。问题主要为:融资平台自身负债率较高、担保承诺效用较差、对土地升值依赖强、偿债主体不明确、多头借款等。面对风险不断累积,偿债高峰期日益接近,不少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有望成为缓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有效方法,激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存量信贷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其核心流程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作为发起人与投资人中介,发起人需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SPV,由SPV发行证券。不过,资产证券化虽能起到激活存量信贷资产的作用,但其中有一些问题值得警惕。 首先,资产证券化的出售过程讲究“真实出售”,出售以后SPV的资产与发起人实现“破产隔离”。中国已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更类似于抵押融资而不能实现“真实出售”。近年来试点的多项信贷资产证券化,要么原资产权益人设定强制赎回条款,要么自身购买信用低的结构性证券化品种,进而把风险回购,使证券化变成一种流动性变通工具,而未真实出售。 其次,资产证券化最重要前提是基础资产有稳定现金流。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极不透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都难以全面掌握其负债和担保状况。这类信贷资产的未来现金流状况难以预测,经过打包、分级后情况更为复杂。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信贷存量,减轻金融机构债务负担的工具虽具优势,但并不适合简单用于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因此,激活地方融资平台存量资产的实质是引入民间资产解决融资平台债务问题,这既是地方财政“甩包袱”过程,又是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化转型的过程。若政府不能负起相应责任,承担相应风险,最终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导致风险社会化,使民众为政府坏账“买单”。 鉴于地方政府不具举债权,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考虑两种增信方式:其一,对核实已无法产生现金流的地方负债资产,可考虑设定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形式加以消化,即中央通过发行国债替代地方部分不良负债。其二,对可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可实行资产证券化,且为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格雷欣效应,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投资低信用级别的高收益结构产品,以实现杠杆化增信目的。之所以选择中央发放国债购买地方负债资产的证券化产品,因为中央政府信用级别高又有举债权。同时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的适当介入可有助推行厘定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促进地方政府真正构建公共服务秩序。 总之,如何运用资产证券化激活存量信贷资产看似一个技术性问题,实质上还是一个制度层面的问题,是一个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新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