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报告称,中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条件,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报告分析,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2000亿元。
此次北师大的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那么,遗产税真的就只欠东风了吗?
必须看到,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依然停留在必要性的层面,即“该不该征”,并没有触及可行性分析,即“能不能征”。可以预见的是,在财富缺乏透明度、资产没有全面实名制的环境下,遗产税一旦开征,必然面临征税对象、征税基数的不确定性,削富济贫等作用也将面临诸多变数。
这种不透明,一方面在于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占据相当比重。2010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超富阶层隐瞒了三分之一的真实收入,约9.26万亿元为“隐性收入”,其中有5.4万亿是“灰色收入”。有专家指出,权力寻租实现的聚敛财富、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人为流失以及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巨额分红,都是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开征遗产税非但不能缩小贫富差距、鼓励富二代自立,反而会令富人担心灰色收入见光而加速移民、转移财富,给制度监管带来新的问题。
同时,现行机制缺乏配套也是导致财富透明度不够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国没有建立全面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尽管储蓄、证券、房产等陆续实名制,但对于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金银珠宝等缺乏有效监控手段。产权认定评估体系也不够完善,除房产外,古董、字画、珠宝等一般都不需要经过产权登记,市场上也缺乏专门、权威和公正的资产评估机构,很难对遗产价值及应纳税额进行认定评估。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陈晓说过,中国税务部门到现在还没有掌握真正的富人是谁。连向谁征税都搞不清楚,围绕遗产税的一切推演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开征遗产税很可能不能对真正的富人“精确打击”,反倒误伤身为房奴、车奴一族的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