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牌照花落谁家
2013-01-22   作者:记者 李静 实习生 王颖慧/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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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底的各种猜测到近日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酝酿多年的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似乎已为期不远。在电信市场开闸之后,市场反应热烈,包括国美、苏宁和迪信通等企业纷纷放出消息称将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但此前呼声甚高的腾讯等互联网大佬却齐齐收声。在业内专家看来,现在的各种消息都只是烟雾弹,最终哪些企业能够成为虚拟运营商,答案要在政策里找。

  电信市场开闸

  去年年底时,虚拟运营商还只是一个猜测,但如今正变为现实。
  2月8日,工信部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初定两年。 
  《方案》规定,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专家称,这也意味着酝酿多年的虚拟运营商业务有望正式登场,并有可能在今年6月份发放牌照。
  “事实上,虚拟运营商多年前在国外就已经存在。”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说。
  据统计,目前全球共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香港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已经发出了12张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维珍集团(Virgin),利用其在交通、快消品、音乐、假日休闲、出版物以及新婚服饰等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与电信运营商、终端供应商、软件及内容提供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出了各种有品牌特色的服务产品。
  此次方案的颁布令业界振奋。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案》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条款,如要求运营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等。
  “电信市场这次开的口子不小。”电信行业分析人士王云辉表示,《方案》至少解决了之前民资进入电信业的两个悬念与争议,即能否自建品牌和能否直接面向客户收费的问题,有可能给整个行业生态带来巨大的震荡。
  资本市场的反应也不小。据了解,《方案》出来后,二六三、天音控股等相关受益概念股普遍受到投资者追捧,出现较大涨幅。

  哪些企业能入围

  国内电信市场一向被认为是“油水丰厚”。2012年中国通信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有8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市场,无疑将吸引诸多眼光。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方案》公布后不久,包括苏宁、国美和迪信通等企业纷纷表示将首批申报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并将着手虚拟运营商运营的计费系统、营账系统、客服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开发工作。
  在一些人看来,这或许仅是烟雾弹而已。“申请一个通信业务准入牌照,有一套正式的流程。”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靖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工信部在发布之前曾经向包括二六三在内的企业征求过行业意见。“现在仅是征求意见稿,工信部还没给出相关牌照的内容,比如业务规范和经营范围,由此反推,不该有任何一个企业现在做出了申请动作。”他表示,因为目前各种细节待定,所以二六三只是在“积极关注”。
  究竟哪类企业有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的资质?
  “答案要在政策里找。”张靖海说。他表示,《方案》对于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有明确要求,只要是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均有资格申请牌照。但有两点最重要,即“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民营公司”和“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后者最重要,这是通信行业最大的本钱。
  道景咨询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则对记者分析,根据政策要求,在整个移动电信业务的运营价值链各环节中,除了基础网络运营商外,提供电信相关服务的其他环节供应商均有资格。具体分为四类,即拥有渠道的企业,如苏宁、国美等,他们在国内拥有上千家门店,是手机等移动终端的销售渠道且与运营商关系密切;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和原来运营商的卡号代理商,如二六三和空中充值业务企业,原本就是运营商的销售末端且有虚拟运营的经验;电信设备商如中兴、华为等企业,原本就负责做运营商的系统平台架构和业务支撑,又有自己的个人手机业务,做虚拟运营更容易上手;互联网企业,如腾讯,微信用户超过三亿,QQ用户在七亿以上,庞大的用户基础是最大优势。尽管政策规定申请牌照的企业必须是中资民营企业,但马继华认为,政策难以认定采取VIE结构一些互联网公司是否是外资或民资企业。
  但艾媒咨询CEO张毅则认为,后两者申请牌照可能性不大。这些企业体量太大,灵活性不够,且从事虚拟运营业务必定要在一些业务上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形成正面竞争,要处理好相互关系很难。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公布后,之前呼声甚高的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并没有发出声音,知情人士透露,腾讯现在其实没兴趣去做虚拟运营商。
  曾剑秋则认为,尽管有申请资质的企业很多,但最后牌照的发放数量不会太多。他表示,《方案》实施一定要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牌照发放太多,很容易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而《方案》也特别强调了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根据政策,每家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因此我估计牌照数量不超过十张。
  但王云辉并不赞同,他认为目前政策只是规定了牌照的下限,并没有规定上限,因此最终牌照的发放数量不会少。

  服务能力最重要

  “目前来看,虚拟运营商拿牌照比用牌照更吸引人。”马继华认为,尽管现在一些企业正积极争抢虚拟运营商牌照,但至于今后怎么用牌照,大都没有想清楚。他表示,国内企业这些年已经形成惯性,看到机会就抢,反正抢到了就占据了优势,即便现在不用,将来一定会有利可图。
  张靖海分析说,虚拟运营商前期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并不是很重要。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动辄上千亿的投入不同,虚拟运营商实际只是租用通信资源,前期投入更多是服务系统构建与设备采购等,每项业务前期的资金需求只是千万数量级,不会很多。其实,最为重要的是虚拟运营商的服务能力。此外,要有基于需求的市场开发能力,对需求有真切了解,能够做出创新的至少是差异性的业务。当然,这个前提则是希望政策能够持续、可靠、安全,不要让服务不可持续。
  而在具体的运营模式方面,王云辉则认为,这和传统运营商业务有很大差别,关键是要做好垂直的深度挖掘营销。具体的操作则与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的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程度有关,根据不同的合作模式,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比如说苏宁与国美拿到牌照之后,可以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与其门店销售业务、电子商城、会员数据库有机整合起来,在模式经营上可以发挥无限的想象空间。“但可以肯定一点,多数企业不会像三大运营商之前那样推各种套餐包,打价格战。”
  尽管电信市场庞大无比,但虚拟运营商的市场潜力并不大。有分析机构预计,中国未来五年内,虚拟运营商市场规模乐观估计也就700亿。
  因此张毅认为,虚拟运营商赚钱的最好方式并非用户本身,要跳出这个思路,类似于当初360依靠免费去争夺市场一样,虚拟运营商需要积极创新,在服务模式上做各种调整,并且要做好三五年不盈利的准备。
  王云辉则表示,对大多数虚拟运营商来说,申请到虚拟运营商牌照,不是要占有多少用户,而是多一种创新模式的可能,通过提供这种增值服务为自己的主业增加能量,这才是虚拟运营商牌照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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