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城建集团上下,最不愿听到的一个名字,也许就是“杜书明”。
4年多的时间里,因为杜书明,北京城建集团下属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四公司),不仅改制失败,官司缠身,还因职工矛盾进一步激化,至今已经连续3年没有获得工商部门年检。
而从11月27日开始,直至昨日(12月13日)记者发稿,杜书明持续在新浪微博通过实名——“北京瑞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商学院EMBA一期、中欧商学院CEO班”的身份,发布上传一系列举报城建集团“财务造假、骗贷3亿”的相关材料。并已于今年2月和11月,相继将这些材料举报送至银监会。
“他(杜书明)就是个骗子!”北京城建集团党委宣传部黎方益接到记者电话时愤然表示。随即,就以“此案是一个不正常的案例”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这场延续4年之久,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纠缠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国企与民企之争,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恩怨?谁是谁非,目前依旧迷雾重重。
城建四公司曾参与奥体中心、新央视大楼等一系列地标性建筑的建设,堪称“明星”施工队,而今已经面目全非。
几年来,杜书明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向外界申诉,其作为一个民营企业4年前是如何重组进入城建四公司,进而发现亏损造假账的黑洞的。
杜书明表示,他自2008年注入城建四公司4000万元资金重组以后,不但至今尚未从中获得利好,反而被判解除协议净身“出局”。同时,因北京城建集团基于1.95亿元的银行借款产生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纠纷,被法院查封了自己所在房地产公司34套合计价值2.5亿元的房产。
事件缘起:杜书明入主城建四公司
杜书明11月30日在实名认证的新浪长微博中,以“城建四董事长”的身份表示,据他了解,城建四公司目前拖欠民工工资、各类工程款、材料款、税款等高达10亿元,因五险一金、集资款、加班费、白条承包兑现款、职工买断工龄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导致各种诉讼高达1000多起……
同时,据公开可查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9年末的欠税公告,截至2009年11月30日,城建四公司总共拖欠税款6386万元,排名当时北京欠税“黑名单”第一。从2009年至今,城建四公司已经3年未通过工商年检。
眼前的这一切,都不是北京城建集团和杜书明所希望看到的一幕。
4年前(2008年),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原有存量资产、妥善安置并稳定职工队伍,城建四公司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引进杜书明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北京瑞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恒基)民间资本,进行股权改制。
改制后的城建四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北京城建集团占股20%,瑞丰恒基占股74.5%,自然人股东等占股5.5%,城建四公司由此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成为一家民营控股企业。杜书明也由此开始担任城建四公司董事长职务。
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同时拥有一家建筑企业,这在杜书明当时想来,亦是一个完美的结合。然而,也正是这样一场最初设想的美梦,变成了杜书明真实“噩梦”的开始。城建四公司也就此开始深陷一个改制前从未料想过的更深泥潭。
初现矛盾:两份财务报告“打架”
“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就有集团(城建四公司)工人告诉我公司造假。”接受记者采访时,杜书明回忆,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是2008年的2月6日。就在不到一个月前的2008年1月18日,他们刚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城建四公司改制揭牌仪式。
这仿佛是一个不好的征兆。当时的半信半疑,伴随2008年2月25日的一封老员工邮件,让杜书明更感到了不安。
“当天,城建四公司改制后董事会任命的财务部副部长麻喜君,收到时任城建四公司财务部部长、同时也是城建四老员工蒋海蓉,让主管会计王万成发送的城建四公司2005~2007年3年的财务资料电子邮件。”杜书明告诉记者。
据杜书明出示的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过的当时的6封邮件里,记者看到,在《2005年实现利润情况简要说明》、《关于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请示》、《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请示》中,显示城建四公司从2005年~2007年,实际实现利润分别为-7417.22万元、-11504.78万元、-10366.00万元。
而按照杜书明向记者提供的资料,北京城建集团当时给杜书明提供的由利安达信隆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城建四公司上述三年财务报表则显示:2005年~2007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961.57元、8238.19元、1460615.16元
。
拿着这两份截然不同的财务报表,杜书明也不知道该相信谁。紧接着随后的一件事,让杜书明对北京城建集团提供给他的审计报告产生了更多疑问。
2008年3月,杜书明组织的公司内部6人专项审计组,针对城建四公司下属的“天通苑搅拌站”的审计结果也正好出炉,当时的审计发现2006、2007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严重虚假,虚增利润至少992万元。同时,经公司纪委组织相关人员约谈,认为搅拌站主要管理人员存在侵吞公款、接受商业回扣等重大嫌疑。为此,包括杜书明、于天恩、张锁全等在内的全体6名董事亲笔签字通过决议,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