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权闹剧”在2010年就上演过一次
据中燃员工回忆,徐鹰的夺权阴谋实际上在2010年初就初露端倪。
2010年6月,刘明辉突然不来总部上班了,公司内部流传消息称,徐鹰逼走了刘总,他要亲自抓公司管理。
虽然有关刘明辉职务变动的公文在公司内部网上一直没有发布,但网站顶部的“总裁信箱”却变成了“主席信箱”,还增加了“举报中心”,集团内部OA流程也增加了董事局主席、副主席节点。
员工们后来才知道,自2011年5月起,徐鹰就假借政府名义,集结一些在中燃因表现不佳而受到处分的人员,到处罗织刘明辉的所谓罪名。徐鹰未经董事会授权就擅作主张,使刘明辉不能正常履行作为公司总裁的管理职责。
由于刘明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公司管理出现了权力真空,业绩有所下滑。但在董事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坚定支持下,刘明辉于2010年8月重新恢复到公司总部上班。
恢复工作后的刘明辉和黄勇,立即投入了中燃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增资扩股。这次增资为中燃筹集了30多亿港币。在“刘、黄被拘事件”发生后,这笔融资成为了确保中燃资金链稳定的关键性屏障。
刘、黄回到了公司,徐鹰就不见了。“刘、黄在恢复工作之后,并没有向员工提起他们与徐鹰之间的矛盾。”
一位中燃高管说,正是因为刘、黄对徐鹰等人的宽容,才为12月17日的悲剧埋下了隐患。他说,“我当时已经注意到了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连续减持中燃的股份,套现了大约1.5-2亿港币。这种情况很反常,从来也没有听说海峡金融的上级领导机关要减持中燃的股份。我当时也提醒了刘、黄,但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公司的运营上,并没有对此提起高度警惕。”
根据港交所披露,在2010年9月至10月期间,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金融)曾连续三次减持中燃股份。海峡金融持有中国燃气的股份比例也随之从6.75%,减低至4.21%。
此外,在2010年下半年,中燃公司的高管和员工行使的全部12631万股期权中,刘志和行使的期权数,就占了行权总数的25%(即3200万股期权),另外,徐超平也行使1200万股期权,占了行权总数的10%。
中燃独立董事毛二万介绍,“当时,徐鹰的年薪达到了720万港币,加上奖金,约为1300万港币。这等于全部非执行董事收入总和的数十倍。中燃的外籍董事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徐鹰作为执行董事,却很少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领取如此高额的薪水,没有道理。徐鹰是中燃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也基本上不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刘明辉当时说徐鹰的薪酬待遇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降薪恐不利于公司内部团结。其实,刘明辉是想通过委曲求全来维系公司运营的稳定,结果徐鹰反而得寸进尺。”
徐鹰作为海峡金融的派出代表,自中国燃气创建伊始就一直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徐鹰在公司员工眼里颇有一层神秘色彩。元老级的身份让他一直享受着公司高管层的最高待遇,但他却很少过问公司的日常经营。徐鹰总是向管理层表示,他代表官方的意图。但是,中燃的外籍董事就对徐鹰的这种做派看不惯了。”一位中燃的高管论及了徐鹰与中燃的历史渊源。
夺权之心昭然若揭
据不少中国燃气管理层人员和普通职员透露,通过徐鹰上演的一系列闹剧,他们乱中夺权的意图已是昭然若揭。
2010年12月20日下午,徐鹰在中燃公司深圳总部召开了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会议。
徐鹰在是次会议上的讲话又显示出其能“未卜先知”,他说:“刘、黄的“罪行”严重,这次被抓进去就出不来了;向公安机关举报刘、黄的是中燃早年的一位前高管王发辉,与他本人(指徐鹰)无关。该前高管原本打算向香港廉政公署举报刘、黄,但在他(指徐鹰)的劝阻下,改为向内地司法机关举报;徐鹰详细陈述和列举了刘、黄的“犯罪过程”和“犯罪证据”;声称此案受到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宣布徐超平担任公司总裁。”
不过,参加此次会议的中燃高管并不认同徐鹰的这番论述。中燃副总裁范金生和首席科学家段常贵均表示,刘、黄对中燃的发展功不可没,相信司法会对“刘、黄案件”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面对内外交困的危机,公司的管理层与董事局的绝大部分中、外方成员为挽救公司、维护股东利益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并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对于此前徐鹰未经董事会讨论和例行履行上市公司条例规定即宣布的任命,中燃董事局不予认可。
当中燃的外籍董事了解到,徐鹰在仅半年的时间里,无视上市公司章程,连续两次擅自对公司进行重大人事调整,均深感震惊。
12月23日,中国燃气董事局委任梁永昌担任执行董事,委任梁永昌和朱伟伟为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代理),并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营运。在24日的公告中,中国燃气宣布了这一人事调整安排,并称刘、黄被公安人员带走,但表示董事会并不清楚有关案情。
一位中燃高管回顾说,“12月24日上午,徐鹰在他的办公室召集了五位高管人员开会。徐鹰在会上再次强调了刘明辉的罪行严重,并命令与会高管不能听从朱伟伟(时任中燃代理联席董事总经理)的指挥。”
1月4日,中国燃气在公告中宣布,初步得知刘、黄系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深圳公安拘留并进行调查,但强调公司及各位战略股东从未向中国司法机关做出任何举报或投诉。
1月31日,中国燃气公告称,根据公安机关索要资料的情况,估计刘、黄二人涉嫌案件与2004年收购湖北项目及相关项目施工合同有关。公告初步公布普华永道对公司财务的审计结果,确认并无重大异常情况。
2011年1月中旬,被徐鹰所指举报刘、黄的中燃前高管王发辉,反复对中燃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及徐秀兰说:“徐鹰的说法不正确,我不是报案人,也不是举报人,仅仅是个证人。我跟刘明辉、黄勇之间不是敌我矛盾。”
一位中燃高管透露,“不知道为什么,徐鹰这段时间来公司总是带着好几个贴身保镖。这几个保镖不仅保护徐鹰,还整天监视着刘、黄的办公室。徐鹰多次在公司总部宣称,刘、黄定将牢底坐穿。在刘、黄被羁押期间,居然有人放话,称只要能让刘、黄坐牢,就支付5000万元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