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报道“从统计数据上看,调控最严厉的一线城市房价的确有所回落”,但“‘下降’了的房价和老百姓感受差别较大。”换言之,房价还没有出现老百姓可以感受到的回落。由于房屋商品的特殊性,同样质量、同样面积的房屋,因地理位置,乃至朝向、楼层不同,都有很大差别,加之统计样本的不同,比如住宅就涵盖普通商品住宅、别墅、经济适用房等,所以有关房价的统计数字从来就是扑朔迷离。但是,有关楼市成交量的统计应该是可靠的。5月中,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同比下滑50%以上。按业内人士的说法,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胶着”状态。
这种“胶着”状,不仅仅是市场上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而是一场涉及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博弈。在买卖双方的背后,还有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众多利益攸关方的参与。
各利益攸关方只有先弄明白此次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初衷和主旨,才可能在博弈中选择正确的策略,获取最大利益。我们认为,与以往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相比,目前已经出台的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种种政策措施,既有一脉相承之处,也显示出更长远的考虑和更大的决心。
本轮调控在明确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防范未来房地产泡沫风险的同时,将如何解决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到了突出位置。住房需求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之一,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和政治问题,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十分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也没有把住房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而是利用公共资源,用行政手段保障低收入人群起码的住房需要。此次中央对全国保障房建设下达了具体的指令性数量指标,并表示要采取“问责制”这种严厉的行政手段,这必将给未来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形势带来深远影响。
近20年来市场化取向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尽管还未尽如人意,但谁也不能否定其对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推动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发育,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积极作用。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体制设计的不完善和一些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及投资者基于各自眼前利益的推波助澜,造成不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房价远远高出作为生活资料的合理水平。
不少地方政府在制订当地房价调控目标时,提出上涨幅度略低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即10%左右。国务院督查组表示,这样的目标离人们的预期相差很远。温家宝总理最近更是明确表示,房价要实现“稳中有降”。由此表明,此次调控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要让部分地区过高的房价有所下降。
中国房价日益走高,固然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但在短期内的快速上涨乃至暴涨,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投资、投机需求推动的。中国人多地少,且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进程,建材生产又多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城市人口基本住房需求还远没有满足,更不用说房地产市场上的过度投资可能给整体经济稳定发展带来的种种风险。因此,在可以想见的时期内,中国还顾不上满足少数人对房产的投资需要,从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中,也不难看出其目标是遏制对房地产的投资、投机需求。
无论是买房的人,卖房的人,还是背后的利益攸关方,为自身利益考虑无可厚非,但首先必须弄明白中央调控的方向和决心。惟其如此,方能在波诡云谲的市场上做出明智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