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集资诈骗案背后:官方民间金融彼此勾结
2011-05-12   作者:庞清辉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被告人吴英,你可以为自己辩护”,法官说道。“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英低声说。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东四法庭开庭。法庭门外,二三百米长的路,几十个法警层层把守。
  这是案发至今4年来,吴英首次认罪。在浙江,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正常的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集资诈骗罪轻,最高刑期为10年,而集资诈骗罪量刑最高可判死刑。
  从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身陷囹圄,再到2009年12月18日,28岁的吴英以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年轻的吴英走过了一条坎坷不平路,被捕时,吴英身家据传有38亿元,资产位列杨澜(40亿元)之后,在胡润女富豪榜排名第6。
  虽然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但是在《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吴英的家乡人并不恨吴英。许多受访者包括温州、义乌、金华的政府人士、普通百姓,也包括借钱给吴英的老板甚至有点同情吴英。
  这实在是一个公众已经听了很多年、很多遍的集资故事。在过去几十年里,类似的故事一再在中国的浙江沿海等地上演。在改革开放之前,民间借贷最繁荣的地区,亦非常巧合地与中国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最兴盛的地区重合。
  “如果把吴英判了死刑,大家就不走(民间集资)这条路了?这不太可能!”杨林,浙江义乌一位既做建筑建材生意、也参与民间放贷的老板这样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称,浙江的民间借贷资本,即便在吴英一审判决之后,依然活跃异常。杨林和他身边的朋友还预测,未来民间借贷的范围更会越来越广,总量会越来越大,形式也会趋于多样,并将催生出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主体。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这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吴英们的行为应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
  显然,吴英的罪与罚,生与死,已经不仅仅只关乎吴英个人。

  28岁的借贷高手吴英

  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上个世纪80年代还只是浙西南一个两百多人的村子。和温州等其他县市一样,东阳人早早开始另谋出路,“穷乡僻壤”的东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悄悄囤积起巨大的财富。
  如今,浙江省道通往东阳市区的高速途中,悬挂着各种各样的巨幅广告牌,木雕、家具、影视城等等,街道上驶过一辆比一辆豪华的名车。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当老板,都在做生意,也都在讲述、传播财富的故事。
  2006年,有关浙江省东阳市的新闻里出现了这样一条:“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一次性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到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她开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的。”
  这个新闻的主角就是吴英。在东阳,如今还盛传着年仅26岁的她一夜暴富并挥金如土的各种神话。而就在2005年,吴英在人们的眼里还只是县城某服务场所的小老板。再往前几年,吴英不过是一个在小美容院学习的“美容小妹”。
  2006年4月开始,吴英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列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当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吴英的本色版图,直至当年10月10日本色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最终组建完毕。
  然而,随着2007年2月吴英被刑拘,本色集团最终仅存在了10个月。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拿到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金华市中院认为吴英在“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虚构借款用途,以高息为诱饵,大肆向社会公众集资,并对取得的集资款恶意处分和挥霍,造成巨额资金不能返还,足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为了继续集资,被告人吴英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公司成立后,大多未实际经营或亏损经营,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方法,给社会公众造成其公司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以骗取更多的社会资金”。
  褪去女富豪光环的吴英,不过是一个出生于1981年5月的普通女孩。“情绪忽好忽坏,性子直,涉世不深”,他的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吴英是个很豪爽的人,有时候,比男人还豪爽,还大方。
  杨照东在对吴英几年的观察、了解之后发现,吴英是一个很勤奋的生意人,在工作上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吴英甚至能够在一天之内两次往返于广州和义乌之间”。而且,吴英不仅自己赚钱,她还会将赚钱的方法和机会让给朋友,和朋友一同发财。吴英谈生意不喜欢拖泥带水,据说她曾用15分钟谈成一笔很大的生意,成则现金支付,不成走人。
  一审被判死刑,吴英和家人并非没有预料到。年轻的吴英并不是近年来第一个因非法集资被判死刑的女性。仅2009年,就有浙江丽水市杜益敏,温州市高秋荷、郑存芬三个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若再远一点,1986年,浙江省温州市就爆发民间“抬会”(“抬会”是浙江南部对民间融资活动的一种称呼)崩盘的恶性事件,一个名叫郑乐芬的33岁女子成为“首犯”,因吸纳6200万元资金,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
  但一次又一次死亡的代价,并没能最终取缔民间集资。

  历史悠久的民间借贷传统

  2006年那一年,吴英的商业版图瞬间越铺越大,但她的资金来源却成了一个谜。对吴英身世的各种揣测当年在东阳蔓延:走私、卖军火、傍大款,还有人说她是南洋军阀遗孀,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直到相关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水落石出: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
  吴英在4月7日的庭审中承认,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1亿元都是借来的。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高额的利息回报是吴英能迅速找到许多“下线”的重要原因。在其公司繁盛时,甚至有人托关系,才能把钱借给吴英。在法院认定借钱给吴英的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背后,还隐含着无数下线。
  “在浙江,民间借贷很多,做生意没有钱了,向朋友借钱再正常不过。几乎可以判定,没有一家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没有采用过外界口中的"集资"手段,或是从民间资本进行高利息借贷。”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杨林也告诉记者,在他小时候,家里一旦有大事,例如生病、大额教育支出、生意启动资金等很多资金,都来自当时村里的“抬会”。“没有复杂的手续,彼此的信任靠亲情和邻里关系来维持,可以说是一种高效的民间融资方式。”采访中,很多人均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起自己当年创业初期借贷融资的历史。民间拆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浙江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
  “在整个浙江,民营经济较早地完成了自下而上的原始积累,数量庞大的民间资金沉淀下来,缺乏规范、安全的出口,中小企业数量又很大,自然形成了人脉在先、资金流在后的民间融资渠道。”周德文说。
  从搞实业,到温州炒房团、炒煤团,背后都有民间借贷的影子。杨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现在的建筑公司有四个股东,四个股东下面再有十个出资人,十个出资人后面还有成百上千个下线,“公司就像是一个金字塔,有无数的股东参与分红,很多企业的构成都是这种形式。”
  杨林最骄傲的一件事,是他曾和朋友在3天之内筹集到6.8亿元,用于某城市的旧城改造。杨林的朋友2008年在海南炒房时,也曾用过这种高效的民间借贷方式,“3个亿的房款一次付清。”
  在温州,商人之间往往在茶楼会馆间闲聊,如果聊到某个项目可行,三五商人牵头,一晚上融资几个亿并不是什么难事。浙江的民间商人也普遍认可这种集资方式,即使有风险也在所不惜。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义乌一位叶姓曾经借贷给吴英的人士时,这位叶姓人士反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你们为什么认为我会受骗?”他把吴英的失败,归咎于“经验不足,投资方向没把握好”。他甚至说:“我为什么要恨吴英?借钱给吴英是我自己选的,我也没看准!说她是骗子我不同意,我们理解的风险,和你们理解的风险不一样。”
  在采访中,《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也发现,借钱给吴英的林卫平、骆华梅与吴英的私人交情,也并没有像外人想象得那么好,“借钱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投资”。
  而一些借钱给吴英的掮客仍然相信,如果吴英不出事,她或许就能把资金缺口补上。对于掮客背后形形色色的借款人来说,借贷出去的款项,也一般像鸡蛋一样分别投到各个篮子里,不太会因为一笔生意的失败而彻底崩盘。
  “如果没有出事,本色(集团)的无形资产可能超过30亿。”前述借贷给吴英的叶姓人士,至今仍然相信吴英超前的商业模式一定能创造可观的利润。在东阳以及周边的义乌等地,“本色集团”的商业模式甚至仍然悄悄地被一些商家效仿。
  “不被抓,就能还!”2009年4月,吴英一审时,也曾斩钉截铁地为自己“无罪”庭辩。
  直到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义乌市一位司法部门的知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即使在金华市中院内部,亦有不同声音。

  政府人员参与借贷

  在民间的融资背景中,经常会出现官员的影子。
  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起诉意见书》,详细罗列了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8人的每一笔资金借贷情况,其中,涉案的义乌市公务员至少25人。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至案发时,吴英归还林卫平本金0.9707亿元,支付利息累计0.5001亿元,尚欠3.7584亿元。
  林卫平,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而《起诉意见书》认定,仅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除了林卫平,在法院认定借钱给吴英的其他人背后,还隐含着无数下线。
  2007年,新华社浙江分社刊发文章:经公安机关证实,这些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文章还特别指出,义乌、东阳两地市场经济活跃,百姓较为富裕,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行为也比较常见。
  2010年7月,吴英通过其代理律师,将2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信”、“检举材料”带出看守所,提交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是吴英被判死刑以来,第三次向省高院提交上诉材料。上诉材料中,吴英记录了她所经手的每一笔借款及还款的数额、用途,还详细记录了其行贿多名官员的情况。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称,一审判决后,吴英已在金华市看守所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所在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但也涉及金华市官员。

  “金融业出了毛病”

  从2006年10月开始,浙江、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曾公开对外宣称,本色集团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来自“自有资金”。
  直到案情公布,本色集团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吴英想做生意,却在银行贷不到款。在杨照东为吴英所做的辩护词中,也谈到了“我国信贷管理体制本身存在巨大缺陷:客观上,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但缺少有效疏通的渠道,正常的银行贷款又十分困难;另一方面,老百姓手里的钱多起来后,迫切需要解决投资理财的渠道问题”。
  由于受诸多历史和体制因素的影响,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一直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而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的中小企业,银行在审发贷款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贷顾虑”。
  而吴英本人,对银行的贷款业务则一无所知。本色集团的法律顾问朱卫红说:“她甚至向我询问,如何向东阳工行抵押贷款。她对金融什么都不懂,连承兑汇票可以贴息都不知道。”
  不仅如此,在吴英资金链运转最为艰难的时刻,曾经借贷的上述一笔资金,银行则提前开始了催款,这让吴英有些慌乱。银行的“冷漠”使吴英将融资矛头转到了上海等地,最后融资所得,却是一张5亿元的假票据。
  此时,吴英遭遇的“假汇票”事件正如她当时的高调一样,迅速向外界扩散,加速了其资金链断裂。
  在经济学家茅于轼看来,吴英一案反映了被排除在主流金融秩序以外的民间创业者的无奈。“问题的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垄断,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就是你金融业出了毛病。”
  与此种说法相佐证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于2010年进行的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显示,在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而中小企业则有60%参与其中。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我们目前就是按照结果来界定非法集资,出了问题了,没有办法还公众的钱了,就定义为非法集资。没出事,就是正常借贷。”

  民间金融和官方金融“紧密勾结”

  民间借贷一旦形成非法集资性质的高利贷,最终资金链断掉后,往往会有黑恶势力出面支撑。
  2006年12月21日,借钱给吴英的杨卫陵和杨志昂通过特殊关系,获悉吴英资金链即将断裂的信息。杨志昂谎称“有一笔20多亿美元的业务”,将吴英骗至温州王朝大酒店后,杨氏家族成员将吴英软禁达8天之久,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
  吴英在4月7日的庭审现场称,绑架期间,吴英被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其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也被洗劫一空。12月27日,吴英下属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也全部被拿走。
  吴英还当庭陈述,在她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两天后,本色集团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原来的拆借变成了高危借款,江湖俗称“刀子款”。“这种玩法不按常理出牌”,杨林说,现在民间高利贷“这一块已经被做烂了”。人们都开始认为月息6分以上的借贷很正常,但杨林自己也向外放过贷,他自己却感到非常“心虚”。因为,“这么高的利息,肯定是还不上的”,杨林说。
  2011年4月6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二次加息,也是去年以来的第四次加息。在此背景下,浙江民间借贷的利率也水涨船高,普遍上涨三到五成,极端利率已经达到月息2角。
  高利贷并非吴英这些民间个体借贷者们的专利,在吴英这些民间借贷者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强大的江湖。
  张生民是一位在义乌做鞋起家的商人,他和朋友在2010年成立了一个融资借贷的基金会。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民间融资方式已渐成职业化,散兵游勇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集团军作战,“大量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机构和人员充当金融掮客,以基金会、私募等名义的融资,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交织一起,是非难辨。”而且这些机构,甚至和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浙江南部,国有和股份制银行与上述机构的合作,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张生民说,银行转存的渠道就是地下钱庄。等季末或年末银行缺钱,就会以偏低于市场价的利率在地下钱庄拿钱揽储,或者以合作的形式在银行兜售与之挂钩的理财产品。“一些中小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都与地下钱庄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一个店面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钱庄,现在每天从那里出入的现金量,要远远超过国内许多银行的地方分行。”民间的与官方的金融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是分立的,而现在却“联合在一起作战”。
  吴英在法庭陈述中说,她购置固定资产,目的就是想从银行借款,但却极难从银行系统融资。“在浙江很多地方,仅有资产抵押是贷不到钱的。大部分的钱都被银行信贷负责人勾结担保公司给贷走了。银行职工一年工资才几十万,但与担保公司合作,每年最少赚上千万。”温州地区某商业银行一位张姓信贷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张姓信贷人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刚从一个咖啡馆谈妥一单借贷生意回来。他说,在咖啡馆里,“银主”在一个角落,借款人在一个角落,银行方面代表在另一个角落。中间人则会从一个角落穿梭到一个角落去“谈判”。这种情景在温州、杭州很多咖啡馆和茶馆非常常见。
  一条缜密、无形的现代民间借贷利益链条,正在江浙等地有效运作着。
  利益链条的上游“银主”,是那些既有闲散资金又追求更高收益的人;中游是中介,中介的链条可以很长,包括服务于“银主”的中介、服务于借款人的中介,以及两者中间的其他中介环节;利益链的下游是借款方。某些地方银行,也变成了这个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既无形中沦为高利贷资金的提供者,又成为项目融资的接盘者。
  上述张姓信贷人员说自己也很担心,因为这种民间金融的链条非常脆弱,随时都有爆发的危险。专事借贷的杨林也似乎嗅到了一些不安的气息:“吴英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实体经济出了问题”

  吴英在看守所里,将她的经历写成了一本自传体小说,取名为《黑天鹅》。并且希望可以以上诉书的名义从看守所中流传出来。
  “我看了,写得挺有文采。16开的一个本子,里面写满清秀的字迹。”杨照东说。与上诉书不同的是,这次吴英写的作品文学色彩很浓。内容则勾勒了吴英从创业经商到进入看守所、以及如何靠民间借贷支撑起一个商业帝国的经历。
  吴英书中反映的高利贷,实际上是摧毁一个商人正常经商的能力和实体经济良性发展的借贷行为。以高利贷盛行的2008年为例,浙江有名的飞跃集团董事长邱继宝、金乌集团董事长张政建都倒在高利贷之下。
  “民间高利贷月息是银行贷款利率的几十倍,除了贩毒、洗钱、赌博、在证券市场有特殊渠道的公司,没有任何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能够承担得起这样的资金成本,大部分的资金最后流向赌场,这样的利率,也等于在逼实体企业自杀。”杨林自己现在也不想再做实业。
  在实业界已经摸爬滚打数十年的杨林认为,民间金融泡沫早在2010年中可能已经形成,目前的信贷紧缩,将和原材料涨价、出口受阻等问题一起,酝酿实业界的灾难。
  “明年将会集中爆发企业资金链紧张的事件,后年将会有大批企业倒闭,这波企业倒闭潮,将集中出现在房地产行业、贸易型企业和加工型企业”,杨林如此判断。
  日本此次大地震让杨林更多关注了日本的经济和企业。杨林还认为,日本财团大企业都是百年企业,很难在地震中倒下。原因是日本以产业立国,日本的制造型大企业比银行还要结实。但是让他心痛的是,浙江这个中国民营经济最早的发源地,“却没有人好好做实业了”。
  走在东阳市汉宁街上,曾经的“本色一条街”,喧闹和繁华依旧。最大的不同,是本色酒店的招牌早已换成了百特,取百间房百样特色之意。
  吴英对酒店的经营曾经情有独钟。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气组建后(有些尚在装修即被查封),吴英还准备在全国复制这一概念,并在义乌开出了第一家连锁店。只是“黑天鹅”尚未起飞,翅膀就已经折断,而《黑天鹅》,也将注定是一部没有结尾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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