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从各地情况看,地区间、城乡间面临的行政体制的束缚和行政区划壁垒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加快推进城镇化的综合配套改革。从综合因素看,海南最有条件成为全国推进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省。为此,建议国务院把海南作为国家推进城镇化综合改革试验区。
一、海南最有条件成为全国城镇化综合改革试验区
1.国际旅游岛建设作为国家战略,要求海南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为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提供示范。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整合城乡、区域资源配置,全岛要按照“一个大城市”的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
2.海南岛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人口少,面积小,易于把全岛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城镇化建设。
3.海南交通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二五”海南将形成衔接快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将进一步强化城乡、区域的有机对接。
4.海南建省之初就实行了行政上省直管县体制。这为进一步打破地区间的行政壁垒,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市县之间的融合,扩大中心城市规模,提供了体制保障。
二、加快推进海南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建议
1.全岛按照“一个大城市”统一规划。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实需求出发,允许海南全岛应按照“一个大城市”的发展思路,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土地开发利用、统一社会事业发展,由此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2.重点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国家支持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5个中心区的发展,使5大中心区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点发展区,从而带动相关市县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建议的方案是:(1)“撤县改区”。在5大城市内,设20个左右市辖区,主要通过“撤县改区”,把原有县市直接转变为市辖区;(2)“按人口规模重组市辖区”。按照人口经济发展需要,打破既有市县的行政区划范围,重新组合5大城市的市辖区。
3.城乡一体化,城乡管理社区化。对乡镇发展统筹规划,乡镇融入市辖区管辖范围;实现农村居民管理社区化;逐步将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作为依法成立的自治组织,推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建立社区决策、执行、议事等组织,形成城乡社区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
4.以大部门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资源利用最大化为导向,整合重复管理、交叉管理的职能部门,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部门行政效率。推进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强化省、区域中心城市的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强化市辖区以下政府的执行力。
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多方面支持海南城镇化综合改革试验
1.支持海南按照“一个大城市”思路制定总体规划。突破市县间的地域分割和行政分割,把海南岛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城镇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城镇化的合力。
2.支持海南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打破18个市县的行政区划体制,通过区域行政一体化的体制安排和政策突破,形成“省下辖5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行政格局。
3.支持海南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在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土地管理体制等方面给予支持。
4.支持海南行政体制改革。以海南为试点,探索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中央地方关系。明确各级政府公共职责分工,使其法定化、可问责。支持海南在公共服务体系框架下整体设计和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把事业单位建设成依法独立行使职能、高效运作的公共服务供给服务主体。支持海南制定出台《海南省政府绩效管理条例》,强化“执行力”。
5.在重大项目建设上给予海南支持。重点在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电力、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海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