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传出的最新消息称,深圳二手房交易核定征税方案11月出台的传闻已被证实。美联物业估算,按照深圳正常的二手住宅交易量每年10万套左右,成交的中位数为150万元的物业,几乎60%为次新房。若以“评估价过户”,保守估计,每年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至少20亿元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该机构同时预测,不出意外的话,以“评估价过户”在深圳率先实行后将在全国展开。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主任徐枫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以“评估价过户”,就是在房地产交易中,以相关机构出具的评估价计征税费,目前交易成本主要集中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的征税办法: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交易按差额的5%征收营业税;所有商品房交易都要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无办法提供房屋原值、合理费用的,个税将按照评估价的1%-2%征收。根据“评估价过户”政策预期,由于税基计算依据改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升,楼龄越长,受到的影响越大。
徐枫介绍,根据深圳的方案,过户并不是逐笔估价,而是参照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的片区物业基准价格。如果交易双方对计税价格存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
不过她进一步提出,虽然政府操作看似简单,但暗藏很多问题。具体而言,首先,若以片区为单位评估,则貌似很不公平,因为同区内的供应结构相差很大。以四大一线城市现状,同一片区物业或相差甚巨。甚至同一小区,由于开发期数的时间差,在楼盘定位上就有不同。例如深圳罗湖区的百仕达花园,一期至四期的定位就不完全一样。其中三期价格相对较低,为18000元/平米;而四期是纯小户型,成交价格逾3万元。
不仅如此,评估的价格若是就低不就高,则豪宅客得益。另外,楼龄较长的房子,还要算上楼价的升值部分。增加的税费+楼价增值,使得下一手买家苦不堪言。
再者,由于经济发达城市的住宅目前老百姓的预期是供小于求(实际未必如此),因此二手房交易中,一些城市为实收价,即买家承担所有的交易费用。短期内评估价过户的效果是抬高房价和租金。
此外,徐枫还认为,以“评估价过户”,若监督不利,将会由于权利垄断,不排除一些寻租行为,滋生其他形式的阴阳合同。与现行的《物权法》的抵触也值得关注。《物权法》第13条中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