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依托周边丰富旅游资源而建的旅游地产,在中国的每一个省份、甚或每一个城市都有迹可寻。这两大拉动内需的热点行业组合在一起,原本应产生双赢效应,却因为有破坏生态、罔顾民意之嫌,在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招致了诸多非议。 正如新华社记者在报道中所呈现的种种乱象——众多旅游地产项目一哄而上,角色定位不明确,开发规划缺乏对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缺乏对生态效益的考量,使风景名胜区出现了扭曲的产业化定位,背离了公益开发的方向。 集观光、体验、休闲、养生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内容,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停下发展的脚步。但问题是,地产是不是发展旅游的最终和最好形态?究竟是地产为旅游服务还是旅游服务了地产?对于旅游产业来说,景观生态是其发展的第一生命线,保护好自然风光、人文建筑、民俗风情以及文化艺术等各种核心要素,旅游产业的发展才是有源之水。试图以地产代替多元化、综合性的旅游开发,或是仅以旅游的名义圈地盖楼,不但透支了旅游产业的未来,对各种名胜、风景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而且对于全社会来说都是一个不可承受的损失。 如果说商业资本有攫取利益、追逐暴利的本能,那么地方政府对于此类事件的放任、漠视及失察则难辞其咎。任凭地产商们以发展旅游的名义圈地造楼,大肆侵占、破坏自然风景,既体现出政府职能的失落、管理手段的缺失,更表明许多地方政府在不正确的政绩观驱动下,对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维护意识的缺失,以及对失范的市场行为规范的失控。 因此,在遏制地产透支旅游、保持旅游产业良性发展的问题上,地方政府负有首要责任。必须对旅游行业和地产行业的发展有全局的观察与考量,坚持长期利导政策,注重旅游景点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经济利益、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好旅游地产发展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避免任何地产或旅游项目破坏自然、人文资源。同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旅游地产开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旅游地产发展的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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