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页,数百项新规,被称为1929年以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规则,美国人期待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双峰并峙,为全球金融监管立下新坐标。 7月1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金融监管新法案。至此,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与游说,只要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字,新法案就将生效。但该法案制订细则到执行还需要数年时间。 《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保守派人士担心,监管机构将扼杀金融业,新法案只是无限扩大了臃肿的官僚机构;而自由派人士则担心,监管机构将被银行业游说人士所左右,目前的法案无法真正监管资本家的贪婪之胃。 美国金融监管新政面目模糊,但目的很清楚。 新法案强调了安全、透明与保险,限制大型金融机构,限制高管薪酬,使小型金融机构脱颖而出。 美国将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防止各自为政,事到临头才发现危机洪水已近。美国财政部的官员们采取初步行动筹建“消费者金融保护局”(Bureau
ofConsumer
Fi-nancialProtection),对提供各类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该机构将在美联储之下。同时,法案要求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并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 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最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 为了防止金融机构大到不能倒,设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由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负责,责令大型金融机构提前做出自己的风险拨备,以防止金融机构倒闭再度拖累纳税人救助。 上述举措显示了新法案的主要操作方法,那就是严格限制金融杠杆的运用,让资产负债表后的资产透明化,以免再次出现次贷悲剧。 大型金融机构纷纷发表悲观预测。高盛报告称,预期美国金融监管议案将令美国大型银行常态化盈利下降13%;而JP摩根嘉诚(J.P.MorganCazenove)分析师表示,包括巴克莱(Barclays)、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瑞士银行(UBS)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在内的欧洲投行,可能会成为美国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受益方。事实上,欧洲对于场外交易与对冲基金监管的力度不会在美国之下。 不过,在关键举措上,美国并没有进行改革,最为世人关注的两项议题没有答案:两房的未来究竟如何、饱受诟病的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如何改进?事实上,美国没有答案。两房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维持债券价格的稳定,才能在美国经济复苏后找到退出之路;而金融评级机构也是美国重要的金融生产力,美国不可能拱手让给他人。 我们看到了美国重塑金融秩序的努力,不可忘记美国对于金融生产力的呵护。他们在关键时刻以分拆大公司的方式,保存金融人才大量存在的中小公司的实力,维持信用评级的主导权。 秩序与实力,这正是金融大国的两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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