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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抗震救灾的管理体系中,信息是否通畅真实一直是反映救援效果的一个关键指标。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公开透明的信息成了抗震救灾的“信号灯”,也成为践行刚刚开始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绝佳范本。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作为信息的拥有者,习惯于把大量并不涉密的信息列为所谓“机密”而秘而不宣。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三十二年前发生的唐山大地震,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背景,地震当局不敢向政府如实汇报灾难预测信息,甚至对唐山民众隐瞒已经预测得知的地震灾难信息。而地震导致的死亡人数直至三年后才对外正式公布。由于谁也不敢承担所谓“散布谣言”的罪名,致使各级官员对灾区民众震前没有采取任何有效防范和减轻灾害措施,再加上“盲目排外”的思想导致拒绝国际救灾行动,从而加剧了那场死亡超过24万人的人间大悲剧。 由此可见,信息不公开甚至扭曲不但会加剧受灾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也会伤害政府的形象。值得我们借鉴的是,在同级地震中,发达国家的伤亡人数往往要大大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信息透明和顺畅却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正是在这种血的教训面前,我们终于意识到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2005年,国家保密局首次亮相新闻发布会,宣布民政部不再将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数及相关损失情况作为国家秘密。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志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于是,我们看到,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不到10分钟,国家有关部门就迅速通过新华社向社会发布了消息,并及时发布了各地的震感信息,使公众很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避免了恐慌发生。各地也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了权威信息。在地震面前,中国民众表现出了空前的理性,显然,这种平静和理性与政府通畅的信息传播以及及时的信息公开有极大关系。 信息公开不但有效地制止了各种谣言的传播,也重新树立了中国政府在全世界的威信和形象。中国政府的坦诚甚至让一贯抱有偏见的西方媒体也转变观点。也许大家不会忘记,仅仅在地震发生前几天,西方媒体还在热衷于炒作所谓的“西藏人权”、“隐瞒手足口病疫情”等歪曲报道。但面对中国政府在抗震救灾中的透明信息和及时果断,西方媒体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对政府的救灾效率和灵活反应称赞有加。这种态度的变化和中国政府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不无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及时的信息公开大大提高了抗震救灾的效率,成为挽救成千上万人生命安全的“指示灯”。从公开顺畅的信息披露中,指挥者可以准确有效地进行抗震救灾的决策,救援部队可以及时地赶到救灾现场实施救助;社会各界能够迅速了解灾区急需的物资和其他迫切需要,从而快捷地调运各种急需品运往灾区;信息公开更激发了广大群众强烈的爱国心和同情心,继而汇成了一股股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的洪流。 在经济学中,信息不公开或信息不对称会增加市场交易的成本。从这个角度来讲,信息也是一种生产力。信息公开对提高政府效率、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时间就是生命。救援部队晚到一秒钟,也许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结束。因此,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在这种特殊的时期又被赋予了更为重要而又神圣的使命。 当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虽然有法律的约束,政府自身的意识和制度建设也必不可少。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已经开了一个好头,相信也一定能够继续保持下去。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速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件涉及普通民众人命关天的大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