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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作者:李克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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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的水价涨声一片,不少地方涨幅较大,甚至有的要超过100%。电价上涨也几乎是板上钉钉,同时有人透露,目前发改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也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这再次把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推向了舆论议程。(《经济参考报》11月18日)
2006年我们已经经历了一次公共产品的全面涨价潮,涨价的基本理由就是推动价格改革,解决公共产品提供企业亏损问题。刚刚过去了3年,当年涨价的理由言犹在耳,新一轮涨价政策又相继出台。于是百姓们不明白了:3年前的涨价旨在推动价格改革,结果只见价格上涨,却不见亏损企业扭亏,价格还是以相同的理由继续涨。这种只见涨价不见改革效果的现象,很难不给人“价格改革就等于涨价”的印象。 其实,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看,公共产品定价市场化都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在我国的公共事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过渡的时期,更是如此。 不可否认,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严重偏低的公共产品价格,使其符合市场供求规律,符合能源资源节约的国策要求,在一个时期内循序渐进地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是公共产品定价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在此情况下,要让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在公共产品涨价不可避免的前提下,职能部门和公共产品提供企业如何把握涨价时机,如何向百姓坦诚地交待家底和成本,明确清晰地说明涨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让公众认识到“应该涨价”并且“这个提高幅度是合理的”。 涨价的时机选择十分重要。同样的涨价范围和幅度,对百姓生活产生同样大小的影响,选择的涨价时机不同,老百姓的反响和心理感受会大不相同。比如,在价格长期平衡,百姓收入不断提高,价格涨幅又相对不是太大的情况下,老百姓的反响不会太大。如果多种公共产品同时涨价,范围较大,而且又涨幅较高,再加上收入没有增长时,老百姓的感觉就会明显,反响就会较大。而目前,恰恰是后一种情况:一来水电气等百姓生活必需品同时涨价,二来各行各业及广大群众都在经历全球金融危机的打击,就业难,居民收入增长慢或无增长。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调查结果显示,广州逾九成市民收入没有增加(《广州日报》11月16日)。选择此时进行大范围的“价格改革”,是否适宜很值得商榷。 另一个影响百姓判断的重要因素是,公共产品涨价的基本依据不清楚,不明了,缺乏起码的说服力。这里包括列入定价的成本范围不清,成本审核不彻底,甚至遮遮掩掩,百姓怀疑自己糊里糊涂地为垄断企业高工资、高福利和高消耗埋单。因为他们看到政府主管部门要么被企业绑架,要么主动放弃监管与企业站在一起,只见企业积极转嫁成本,不见企业节能降耗,提高竞争力,主动适应市场。一句话,就是看不到改革的效果。 要让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不仅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公共服务企业要拿出诚意,保证各项运作公开透明,而且还要通过自己的行动让百姓看到市场化的努力,而决不能仅仅在产品价格上市场化,企业管理却停留在计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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