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强迫每一个基金会都要建立自己的网站、网页,也不能强迫每一个基金会都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信息,但是一个不敢在网络上“亮相”的基金会,一个让公众很难找得到的基金会,却不由得让人猜测和怀疑它背后的真实目的。
北京大学金锦萍副教授日前在中国首届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上说:“在这里我不得不抱怨一句,当我们在写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的时候,非常希望能够收集到充分的信息来支撑我们的论点,但是我们发现本应该透明的、阳光的非公募基金会中,有很多组织我们无从获得信息,网络、期刊、报纸、雅虎、Google、百度、电话、短信、问卷调查,所有能够想到的方法,我们都用了,但成效不大。”
一所著名大学的老师找这些基金会都如此艰难,一般公众更是可想而知。从现实情况看,不少基金会和公众在玩“躲猫猫”游戏。
有人把基金会形象地比喻为“玻璃做的口袋”,就是说基金会没有秘密,所有的东西都应是公开的。笔者认为,基金会要做到这种公开、透明,首要的是要让公众看得见、找得到。
比如,有的基金会没有自己的网站、网页,公布的电话无人接听,发去的信函杳无音信,这样的基金会如何面对公众的求助需求?
比如,有的基金会认为自己是非公募性质的,不向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没有必要让自己太“张扬”,不公开募集资金并不意味着不公开信息,要知道信息公开是对所有基金会的要求,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监督,也方便求助对象的联络。
比如,有的公募基金会负责人受传统“低调”文化的影响,认为自己不图名不图利,“低调”做事就行。笔者认为这种观念也需要调整。作为个人,保持“低调”无可厚非,但作为非营利性的从事公益事业的法人组织———基金会必须“高调”,因为基金会本身就是一个阳光、透明的事业,是不能保持“低调”的。
特别是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如果我们的基金会还固守“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旧思维,还采取以信函为主的方式你来我往,还走街串巷地做公益宣传,这样的基金会其工作效率也就可想而知了。
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规定:“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相对于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网络是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的传播平台,即便传统媒体也与网络紧密结合。我们不能强迫每一个基金会都要建立自己的网站、网页,也不能强迫每一个基金会都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信息,但是一个不敢在网络上“亮相”的基金会,一个让公众很难找得到的基金会,却不由得让人猜测和怀疑它背后的真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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