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灾害经济学”与灾后重建
    2008-06-06    彭兴庭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强烈地震袭击汶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在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来评估这次汶川地震的经济损失?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重建灾区的家园?
  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关于灾害经济的讨论以来,灾害经济学开始逐渐影响国家决策。1976年美国出版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价与减灾政策》,运用经济学理论对灾害影响、减灾费用和效益作了详细探讨。而1980年的《美国防洪减灾总报告》也包括了减灾政策的效用分析等内容。印度籍学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的《贫困与饥荒》则是“灾害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他以巴基斯坦、印度和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的大饥荒为例,用权利的方法揭示了贫困的根本原因。此外,这一次汶川地震,我就发现,有学者试图用《大坝经济学》的观点来影响政府的救灾措施。
  如何用“灾害经济学”指导灾后重建?哈尔滨商业大学的田立教授就提出了一个不错的想法,认为可以将各种自然灾害以指数的形式表达,并针对这些指数进行期货方式的交易。此种做法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在人类的科技水平还没有达到预报灾害,或者直接抗拒灾害的程度之前,运用金融学手段把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并利用这些衍生手段为经济服务,为社会造福。
  古往今来,各种灾害都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社会现象,总体上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灾害的损失却可以降低。在股票、金融市场上,为了规避风险,投资者一般都会采取“投资组合”的方式,将风险不等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比例组合购买。灾害经济学,作为一门“负向经济学”,研究的是“负”的经济效益,本质就是一个规避风险的过程。在我们这么一个大国,灾害一般都有一定的区域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地理位置上符合一定的正态分布。这种组合规律告诉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建立灾害基金的方式,来分散灾害风险。
  其次,对灾害的历史性考察表明,灾害经济自身有着明显的周期发展特色,其轨迹为:在灾变→大损失→大治理→减灾能力提高→灾害减少→损失减少→少投入→防灾能力下降→大灾变。灾害的周期规律告诉我们,害与利可以互变。在这次震灾中,温总理多次强调多难兴邦,道理也在于此。以地震为例,世界上还没有过大于8.9级的地震纪录,震灾也有临界点。四川属于环太平洋地震带,是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碰撞、啮合的地方。因此,四川应该设防,我们也要吸取教训,充分利用害利互变的规律,让汶川大地震成为一部真正的教科书。
  灾害是宏观的,会对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产生连锁效应,但是,灾害又是微观的,有其具体的承受体,比如企业、家庭和各种社会组织。这些微观的经济体通过自身的具体行为,又决定和影响着宏观经济这个整体。固然,我们要从宏观层面建立一整套预灾、减灾体系,但企业、家庭和社会组织也应该充分考虑微观的减灾决策。
  相关稿件
· 甘肃勾勒灾区重建蓝图 2008-06-05
· 灾区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并重 2008-06-05
· 新英才学校举行"情系灾区献爱心"活动 2008-06-05
· 农行推新服务方便灾区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 2008-06-05
· 陕西灾区有了高考“活动考场” 20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