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石油公司收入、广东“油荒”危机、一位知名学者关于收入分配失衡源于垄断和腐败的断言、一条从未拿出确凿证据的倒闭电力公司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新闻”、东航竞购风波……近年来,这一连串的大小事件使得垄断始终居于舆论漩涡的中心,一些国有控股大企业更是成了许多媒体不遗余力口诛笔伐的万恶之源,但其中的一些抨击不仅缺乏逻辑,更存在严重的硬伤。
以上海东方航空公司竞购风波为例。东航引资方案被股东大会否决之后,一些媒体陆续发出指责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搅局”、“垄断”之类声音,其中,北京媒体从业者木木发表评论《“东新恋”搁浅一损俱损》,文中这样写道:“中国目前并没有专门负责反垄断调查的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对类似的并购做调查和审批的制度。”并进一步指责国资委逃避市场监督责任。 此语就完全背离事实。且不说国资委并非法定反垄断审查机构,事实上我国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早已实施数年。从2003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中都有关于防止垄断的规定。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其中也有大量针对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的条款。 所谓垄断企业的薪酬待遇也是非议的焦点,最近有石油企业决定给员工加薪,就引来媒体上许多非议文章。其中有文章称,“正常”的垄断企业收入应该比竞争性企业低,因为他减少了员工择业的空间,削弱了其议价能力,所以,中国国有垄断企业员工加薪是如何如何大逆不道,云云。即使暂且不论这些企业基层普通员工的真实薪酬水平如何,作者也应该看看,论普通员工薪酬,世界上哪个国家高度竞争性行业(如服装)比得过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行业(如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等等)?一个正常的垄断企业正因为收益较好,才有能力给普通员工提供较好的薪酬。 此外,前两年许多媒体和学者将广州、深圳等地区的局部“油荒”归咎于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控股石油巨头的“垄断”,并称引进民营资本、打破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垄断”格局乃是化解“油荒”和抑制油价高涨的出路。其实,把引进民营资本、打破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垄断”格局当作化解“油荒”的药方纯属南辕北辙,因为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多少还能服从一些政府要求,在内地成品油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甚至与成本倒挂时还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义务,民营资本则不可能做这种亏本生意。 其实,且不说替代商品如何大大削弱了垄断侵犯消费者福利的能力,也不说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如何在很多情况下决定了“垄断”已经成为效率的来源,仅仅国际化竞争这一项因素,就足以使我们需要在正确的方向上,强化本国垄断企业的力量,而不是削弱他们。 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使得各国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之间的藩篱越来越低矮,越来越容易规避。在这种情况下,一家企业即使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了垄断水平,国外同行依然随时可能进入,潜在的竞争压力将迫使该企业不断努力提高效率。这样,既不能说该企业在国内市场的这种“垄断”消除了竞争,也不能说这种“垄断”降低了国内消费者的福利;相反,为了维持国内的经济福利水平,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该企业与国外企业竞争的实力。看看这几年的国际市场定价权之争,看看寥寥可数的几家国际企业巨头面对我国众多买主(卖主)的谈判格局吧!虎狼在侧,我们岂可自撤藩篱!也正因为如此,即使在发达国家,“外经贸例外”也是其反垄断法规常用的原则。 这两年,拜高涨的国际油价所赐,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控股石油巨头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刷新了历史纪录,招致了一些媒体的大加挞伐。其实,在国际市场油价高涨之际,如果他们的利润不能高涨,我们才应当担心,担心其效率无法应对国际化竞争。国资控股石油巨头的“垄断”不是罪过,因为国际石油业本来就是寡头市场,我们不能把西方垄断企业的利润视为“效率”的象征,同时把本国企业的利润当作罪恶。在全球化的经济竞争中,如果我们希望本国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愿有力地影响国际市场油价走势,如果我们希望改善我们在国际经济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底层地位而不是自甘沦落,那么,我国这样的企业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