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走了我们的工资
    2007-11-30    作者:余丰慧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提出预警,目前很多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改革开放后人们担心的国有企业“工资侵蚀利润”现象,目前已转变为开始担心是否会产生“利润侵蚀工资”现象。(《新华网》11月29日)

  目前,我国劳动力报酬占GDP的比例处于低位。1990年至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降低了12个百分点;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从21.9%增加到29.6%,增加了7.7个百分点。以广东为例,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978年至1983年年均超过60%, 1995年至2003年在50%~40%间波动;2004年以来不足40%,2006年为38.7%,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点。而企业利润却出现了大幅上涨的态势,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资总额是企业利润的2.4倍,到2005年降到了0.43倍;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是4.3%,到2006年提高到了21.36%。企业利润变化与职工工资变化呈现出相反方向,即:随着企业利润占比递增,劳动力报酬占比却递减。
  这说明企业利润的增长一部分原因来自成本超常压缩。其中,劳动者报酬的减少是重要方面。从企业生产成本的构成上分析,这几年我国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够,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原材料等成本减少缓慢,特别是资源、能源价格上升,成本刚性较大。通过减少这类项目的成本来增加利润难度很大。而劳动力成本成为企业减少成本增加利润的靶子。我国过剩的劳动力现状,为企业大幅度降低劳动力成本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通过成本挖潜来提高利润的措施,用到了减少劳动力数量、增加劳动力工作时间、减少劳动力报酬上。
  国有企业管理层,如果完成国家下达的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动辄上百万元的年薪以及各种年度大奖都可以落入腰包,各种荣誉就会纷至沓来。为了利润政绩,一些管理者就在职工的工资饭碗上动歪脑筋,一边以改革改制为名大量减员,另一边却又从社会上大量招收临时聘用人员,减少劳动力成本。在强调员工工资与国内富裕的劳动力市场接轨的同时,却一再要求管理层薪水与国际惯例靠拢。而一些私有、民营以及外资企业,则降低雇工的福利待遇,员工的养老金、失业保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一概没有。员工加班加点成家常便饭,没有节假日、没有双休日,更没有加班费。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遏制“利润侵蚀工资”现象是提高劳动报酬的前提。要大幅度提高劳动者报酬,提高一般职工的工资水平;要以劳动合同法为法律依据,打击侵犯职工权利的加班加点甚至不给加班工资的现象;坚决取缔“同工不同酬”现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如果劳动力成本长期低于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甚至低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成本,一个国家的产业将难以维持竞争力,更难进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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