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么多劳动者“过劳”?
    2007-05-09        来源:新京报

  据报道,今年劳动节,“过劳模”这个新词汇进入人们的视野。平均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休息日,睡眠不足、三餐不定……工作强度可能超过“劳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对京、沪等四大城市的调查,已经有7成白领成为“过劳模”。(5月8日《北京晨报》)

    这个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不过,白领的“过劳模”现象,仍只是一个“点”,从常识上判断,还有相当多的群体,如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所付出的辛劳与获得的劳动保护状况,可能比城市白领还要严重。
  实际上,从更宏观的意义上讲,中国目前有相当多的劳动者,负荷着“过劳”压力,承受着劳动安全的危害。这已然无法用职业或阶层来划分的了。这是一个事实:当不少白领坐在空调房中“过劳”之时,还有更多的劳动者在户外“过劳”着。当白领阶层频现“过劳死”之时,还有很多群体也出现了劳动安全问题或职业病例。
  5月8日《瞭望》杂志的一则报道指出:截至2006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余例,其中仅尘肺病已累计死亡14万多例;1991年至2006年累计发生中毒38412例,其他职业病21708例。“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数据是,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总人数超过2亿。”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2005年的一次会议上,将职业病危害定性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个生命所遭受的损耗或非正常消亡,并不因为他是白领或精英而更让人痛心,也并不因为他是农民工而让人不那么痛心。如果说,7成白领的“过劳模”现象,是一株根植于时代土壤的树木,那么,更多普通劳动者负荷的“过劳”压力,以及所受职业病或劳动安全之危害,则是一片不能避之不见的树林。
  那么,什么是这“普遍疲惫”现象背后真正的问题,什么是导致如此多劳动者“过劳”的原因?自然不仅仅是报道所指的“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当很多群体都难以幸免于“过劳”之时,我们必须看清的,是一个中国劳动力资源可能存在“过度开采”的深层原因,是因为制度设计和某些经济发展模式存在“低成本、低效率”运作的问题。
  当下,在很多企业中,劳动力成本依然被压得极低,职工缺乏健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的劳动环境,企业投资又处于低水平重复状况,生产效率非常低。这样的生产模式,既缺乏效率,又导致整个社会的劳动力保护状况堪忧。
  此外,如果一个地方官员只追求任内的GDP增长,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不注重劳动保障等民生服务,那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便只能通过过度劳动,拼命攒钱,以求养老、治病。
  更重要的还在于,法治的不足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对于人力资源进行过度开采的做法。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直到目前,“过劳死”尚未被纳入我国有关职业病的法律系列之中。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恰恰把过劳死排除在外。同时,面对强大的资本,工业化的强劲进程,以及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的现实,现行关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立法及司法资源却明显不足。
  “普遍疲惫”,以及其所意喻的劳动者普遍面临的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的现状,已是一个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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