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推广小户型不妨做做“减法”
    2006-12-18    张贵峰    来源:广州日报
  “今后,将通过鼓励小户型设计、保有环节征税等手段,提高大户型购买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合理住房消费,鼓励推广中小套型”,建设部官员日前表示:“我国目前的住宅主导户型应该是9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宅要成为社会主流产品。”
  无疑,在住房建设结构上,“鼓励推广中小套型”十分必要、也非常紧迫。但目前的现实却是:中国40个重点城市住宅平均套型面积为113平方米,其中16个城市超过120平方米,北京待售住宅的平均套型面积已达143.9平方米。
  那么,如何鼓励推广中小套型住房?有关部门提出的“保有环节征税,提高大户型购买使用成本”——让大户型的购买者“买得起用不起”,当然也是一个解决办法——使用成本高了,自然会降低大户型的吸引力,从而使消费者转而选择小户型。不过,仔细玩味这一主要针对消费者、认为他们购房不够理性,以“加税”、“增加使用成本”为特征的鼓励小户型思路,笔者以为,其片面之处也十分明显。
  比如,当前大户型所以吃香,小户型难以成为主流,究竟主要是由于消费者不够理性盲目追求前者,还是由于开发商不够理性刻意冷落后者造成的?关于这一点,只要我们看看各地房市上小户型总是格外紧俏——卖得最快最好的事实,自然不难明晓。这种背景下,要更有效地鼓励小户型,开发商无疑才是更有价值的政策实施目标。
  这也就是说,增加开发商建设开发大户型的成本,而不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大户型的成本,更有利于从源头上真正实现对小户型的鼓励。至于具体的政策措施,当然可以有很多,如在土地政策上,可以限制用于大户型建设的土地供应,确保和增加小户型的建设用地,而在金融政策上,可以考虑限制乃至干脆取消大户型开发的预售制度。
  再者,要“鼓励推广中小套型”,仅仅针对大户型,在“增”(“加税、提高成本”)字上做文章,在我看来,既未必全面,也未必是最有效的思路。因为,如果能针对小户型,从“减”字上着手,也可以同样起到“鼓励”的作用,而且同时不必增加社会整体上的住房消费成本。如在税收政策上,对于消费者,可以考虑给予小户型的购买者更大幅度的税收减免(如契税);对于开发商,同样也可以考虑税费上的优惠,以减低其在小户型上的开发成本。而在金融政策上,小户型的住房按揭比例不妨进一步放宽,利息也可进一步降低。
  总之,在我看来,若想真正落实“鼓励推广中小套型住房”,使“中小套型住宅成为社会主流产品”,有关政策还须多管齐下——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政策配置,既引导消费者也要引导开发商,既要做增的文章,也要做减的文章。当然,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政府调动更大的调控管理智慧,甚至要作出一定的利益牺牲(如税费上的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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