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敏,今年15岁,在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久长中学念初三,成绩优异,是班长。哥哥涂勇,今年16岁,在县城念高一。因为家里穷,比涂敏大三岁的姐姐涂会,只念到初二,在14岁时就远赴江苏打工赚钱,用来支付弟妹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两个人读书,家里的负担仍然很重。本来家里只打算让哥哥念到初中毕业。从去年开始,国家给我们免了书本费和学费,哥哥也能继续读书了。”涂敏说。 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农村义务教育优惠政策让很多像涂敏、涂勇一样的贫困孩子的求学之路得以继续延伸。
农村义务教育:农民不再负担了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采取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向农民收取农村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以及乡村集体的经济收入、一部分社会捐资集资等多渠道筹措方式。其中,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中小学的校舍维护、教师工资发放,对“普九”扩大规模起了很大作用。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首先在安徽省进行试点,当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了11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02年增加到17亿元。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中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渠道因此发生重大变化,逐渐从农民负担转向了财政负担并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当时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集中财力‘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据安徽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1年下半年,省农村教师工资全部上划县级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县为单位的中小学教师与县直公务员统一工资津贴发放标准。2002年省财政清理补发了历年欠发的教师工资,仅20个欠发工资较重的县(市、区)就兑付了欠发工资7.7亿元。在“十五”期间,安徽省实施了两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全省共投入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6.3亿元,2006、2007两年财政又投入7.4亿元,用于消除2005年底以前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 “以前我们农村教师工资比较低啊。”合肥市长丰县双墩中心小学校长陶勇对记者说,“但现在我们县的教师人均工资差不多2000多块钱,许多教学楼都是新建的,一些老房子也都维修改造过,学生在里面上课很安全。” 2002年,全国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2003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随着中央财政的持续关注,随着一笔笔专项经费的及时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的格局慢慢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由农民承担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将逐渐由政府承担为主。
农村义务教育:政府买单了
有人说,在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的几年间,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中主要扮演了一个救火队的角色,一笔又一笔的专项经费实施于危改工程、义教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多项工程,帮助地方政府堵住了一个又一个的经费缺口和问题隐患。 “但是,如果要从根本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期、稳定投入,必须要建立一个机制性、体制性的框架。”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对记者说。 2005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明确了地方与中央的责任,建立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在我国教育财政体制上实现了重大突破,被誉为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简称为“两免一补”政策);第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第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第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006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首先在我国西部农村、中部部分试点地区拉开序幕。这一年,中央财政共落实资金150亿元。主要用于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项目,受到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学校的热烈欢迎。 吕娟今年11岁,是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久长中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今年秋季,她卧病多年的父亲去世了,家里欠下了好几千块钱的债务,妈妈又没有正式工作,全家就靠一亩多地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现在娟娟上学每学期只要交五块钱的作业本费,真是为我们家减轻了好多负担啊!国家的政策真是太好了,太好了!”吕娟的妈妈郑红不住地重复道。 “这真是实实在在的教育的春天!”修文县久长中学校长刁沁鑫在接受采访时不断地强调,以前学校经费紧张,常常是连差旅费都得老师自己掏腰包,更别提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素质教育了。而现在公用经费已经足够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一听说明年还要再提高公用经费的标准,刁校长马上乐了,“那太好了!以前有很多想法都因为缺钱没法实施,明年有了钱,我们准备把一些想法和需求编入财政预算,按要求好好执行。再将学校里的年轻教师送出去进行培训,还要为学校添置一些必要的教学设备。” 另外,为了能够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中央财政在2004年至2007年四年内投入资金100亿元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帮助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2006年初,国家还对贫困寄宿生提供了生活补助。 “贵州就得到了中央财政九亿元的下拨款。”修文县教育局局长罗焕祥告诉记者,“一共对省内的1044所中学进行了寄宿制工程建设。” “农村孩子上学辛苦啊,有些家在山里的,单程来校的距离就有15公里,每天奔波在路上的时间和上学的时间相差无几,这也是导致一些学生厌学、辍学的主要原因之一。”修文县久长中学副校长杨朝武说,“现在实行寄宿制工程,我们中学已经有238个学生住了进来,每天还发生活补助。学生和家长都非常高兴,不少孩子的成绩提高得也非常快。”
“民生财政”激活了新机制
2007年春季学期,新机制开始在全国农村推行。据统计,新机制实行后,共为全国近1.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34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为780万名贫困住宿生提供了生活费补助。 新机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到2007年底,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将达到98%,比攻坚计划实施前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超出计划提出的85%的目标13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率在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这些数据都表明,新机制的落实对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推进十分明显。 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为了彻底解决农村孩子上学“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问题,200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至此,2006年至201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将由原来的2182亿元至少增加到2652亿元。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落实好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中央出台基本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天每人不低于两元,初中生每天每人不低于三元,每学年按照250天计算。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安排50%的奖励性补助。 提前落实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2009年达到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比原政策提前了一年;提高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并对高寒地区给予特殊照顾……这一系列新政策的实施,无疑将在较长时间内,影响我国教育的发展方向,并对今后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 在采访结束时,涂敏向记者询问道:“辍学很久以后,能不能再回到学校读书呢?”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涂敏说,“姐姐很辛苦,她现在为了我们放弃了学业,以后我要赚钱供她读书。因为没有知识是很难在社会中生存的……” |